东京奥运会已经闭幕,但另一场商业上的竞争仍在持续。当我们为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的表现欢呼喝彩时,这些奥运健儿的名字也成了某些企业和个人的“财富密码”。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告,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像吕小军、汪顺等在东京赛场上拼搏进取、挥洒汗水、超越自我,为祖国、人民赢得荣誉的奥运健儿,是他们奋勇争先让雄壮的国歌响彻东京,是他们敢于挑战让鲜红的国旗飘扬东京。不料,这些优秀运动员却成了不少商家牟取商业价值的“香饽饽”,他们的姓名迅速被人恶意抢注申请商标。这种以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不仅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姓名权等合法权益,也伤害了公众感情,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影响十分恶劣。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果断驳回这些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体现了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鲜明态度,值得充分肯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商标法》中对于禁止他人将姓名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有所提及,但是《商标法》中对人名并没有特别的保护,仅仅是提到不得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姓名作为商标注册,这才导致一些企业得以钻法律的漏洞,使得部分商家抢注体育明星商标很大概率会成功。
另外,正是因为有市场才有需求,部分商家如此明目张胆地蹭奥运健儿热度,掀起恶意抢注之风,从侧面也反映出相关部门缺乏监管,对于此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把关力度不够,才导致商家恶意抢注行为得以肆意,进而衍生出一条灰色甚至黑色的产业链。
鉴于此,对于商标注册乱象,不仅仅是给予驳回,还需多点发力,层层加压。既要从法律法规上扎紧审查、异议、撤销等商标注册证各环节“栅栏”,加大恶意注册商标处罚力度,大幅提高不良商家违法成本;还要广泛开展商标注册普法知进企业等活动,强化其法律意识,只要企业做到“自醒”,自觉划定“红线”,也就能避免触碰违法”高压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