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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商标注册不能用这些人的名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2 13:37:41    浏览次数:26
导读

  鹿晗团队意识到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其“南靖鹿晗影视文化工作室”开启了商标保卫战!目前,共注册商标  2016年12月30日,鹿晗工作室对其图形商标进行了全类的保护;“鹿晗”商标,在今年3月17日,申请注册在了9、28、29、30、32、35、41、42、43类别上!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

  鹿晗团队意识到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其“南靖鹿晗影视文化工作室”开启了商标保卫战!目前,共注册商标

  2016年12月30日,鹿晗工作室对其图形商标进行了全类的保护;“鹿晗”商标,在今年3月17日,申请注册在了9、28、29、30、32、35、41、42、43类别上!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但现实中,也有商家为了“搭便车”,将明星、电影角色名称等注册为商标。“乔丹”、“007”、“哈利波特”……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都成了“有心人”的抢注对象。

  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规定》进一步明确,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影视、体育明星的名称被企业抢注成商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对于这一领域的纠纷,此次《规定》的第二十条明确,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007”、“功夫熊猫”、“孙悟空”等中外影视作品中的形象深入人心,也让一些企业打起“蹭热度”的如意算盘。此前有企业曾将“007”、“JAMESBOND”等注册为商标引起异议。

  “麦肯基”是啥?麦当劳和肯德基终于“联姻”了?近年来,不少像“麦肯基”这样的山寨商标让人哭笑不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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