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正式实施。这表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自此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依据,网络监管也将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石家庄市工商局网络和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将《电商法》总结为十大亮点:一、微商、直播销售等经营方式被纳入监管范围;二、淘宝、微信等个人网店经营者也需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三、电商经营者也要依法纳税、如实申报;四、“刷单”、“炒信”等行为被禁止,严格规范信用评价制度;五、大数据“诱导消费”、“杀熟”行为被禁止;六、共享单车、租车、订酒店等网上交易的押金退还得到保障;七、网上交易付款成功后,电商经营者不得随意“砍单”;八、细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货”销售;九、行政处罚力度加大,最高罚款金额可达二百万元;十、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将承担连带责任。
石家庄工商局网络和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高凯表示,《电商法》的实施标志着自此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有法可依”,后期各部门还将出台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经营者行为。石家庄工商局已经开始进行各项制度设立、网络监管大厅建设、网络监管设备投入等前期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地保障石家庄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