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奥普劲达厨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劲达”)、成都劲启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劲启”)原材料采购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其业务更好发展,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司向嘉兴劲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向成都劲启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1,500万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
例分别为55%、52%;唐国富系持有嘉兴劲达45%股份的自然人,李仕泽、奉涛
系持有成都劲启28%、20%股份的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认定,唐国富、李
45%股份的自然人。成都劲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2%;李仕泽
系持有成都劲启28%股份的自然人,奉涛系持有成都劲启20%股份的自然人,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最高借款限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含)。该最
期限内利息=借款年利率×借款金额×借款天数/365,借款天数从放款日起算至借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司向控股子公司嘉兴劲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向成都劲启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借款是为满足其原材料采购的资金需求,补充流
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