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东莞市在疫情期间援企稳岗工作,有效减少失业稳定就业,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东莞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保稳岗返还操作办法。
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申请,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对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稳岗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登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网址:,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提出稳岗返还的申请;或填写好申请表交到参保所属地的镇街(园区)社保经办机构。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