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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晚一天注册多一天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4 06:41:09    浏览次数:25
导读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李亚莉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国际商标法律实务论坛”上透露,中国现行的《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行商标法暴露出新情况、新问题。2003年,工商总局启动第三次修改,今年9月2日起,《商标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李亚莉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国际商标法律实务论坛”上透露,中国现行的《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行商标法暴露出新情况、新问题。2003年,工商总局启动第三次修改,今年9月2日起,《商标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今年10月8日止。

  据李亚莉介绍,第三次修改将主要解决“商标确权程序繁琐、注册周期长”“对商标侵权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国际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早一天注册早一天收益,晚一天注册多一天风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律处处长原琪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商标典型案例论坛”上表示,国内不少有代表性的商标海外受挫,她举例说,2006年7月,“王致和”商标所有人在德国申请注册该商标时,发现自己的商标已被德国一家公司抢注,后来委托德国律师提起诉讼,虽然最终胜利,但花了一些代价。2004年,海信商标在德国和欧洲被抢注,最后海信公司为此付出了高昂的学费。(责任编辑:刘羽丹(实习))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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