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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字体制作牌匾 海南一餐饮娱乐公司被罚1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4 13:27:26    浏览次数:13
导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8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字体“东就”制作牌匾,海南沅禾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处罚1万元。  “我注册使用的‘东就’,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字体,但有人未经我许可就用来制作店门店牌匾了。”5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8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字体“东就”制作牌匾,海南沅禾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处罚1万元。

  “我注册使用的‘东就’,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字体,但有人未经我许可就用来制作店门店牌匾了。”5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东就”注册商标持有人举报称,海口市金龙路2号友谊阳光城7003A号铺面,在未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东就”注册商标专用权字体制作牌匾。

  执法人员随后对友谊阳光城7003A号铺面调查了解到,该铺面所属海南沅禾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1月底,在该铺面安装牌匾,名称为“东就鸭饭店、東就水铺”,在牌匾上突出使用“东就”注册商标两个字体。

  6月2日,经“东就”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吴某莉出具《鉴定书》,鉴定上述“东就”牌匾为非吴某莉授权许可使用,系侵犯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南沅禾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牌匾上,突出使用“东就”二个字体与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字体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的,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决定责令海南沅禾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拆除牌匾上突出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东就”两个字体,并罚款10000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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