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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代理机构最高被罚8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5 18:31:51    浏览次数:16
导读

  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违法行为,4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市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经查,7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行为,侵

  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违法行为,4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市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经查,7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4家代理机构在知道上述商标申请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仍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第九检查支队支队长潘雷解释,“李文亮”作为公众人物姓名早已家喻户晓,而“火神山”“雷神山”两家医院于今年2月17日注册成为事业单位,其本身拥有该名号的在先权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3日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同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了约谈,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鉴于当事人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实施上述行为,均依法予以处罚。所有申请人均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代理机构分别处以7万元至8万5千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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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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