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宛防指〔2020〕26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2日(周四)零时起,中心城区内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恢复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5日下发的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确的限行规定,即:从2020年3月12日(周四)零时至2020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施行每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二、《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第十三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