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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 无营业执照且卖假货 海口一商户因出售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产品被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6 10:28:02    浏览次数:14
导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7日消息(记者 蒙健)2019年11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在广州永凯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配合下,对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符某紫经营的铺面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手提包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经调查取证后,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7日消息(记者 蒙健)2019年11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在广州永凯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配合下,对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符某紫经营的铺面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手提包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经调查取证后,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对符某紫开出了2500元的罚款单。

  “这家商铺涉嫌销售假冒、商标侵权的香奈儿手提包。”2019年11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在广州永凯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对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符某紫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符某紫未办理营业执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手提包,其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对符某紫销售的“香奈儿”手提包4个进行扣押,遂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符某紫未办理营业执照,自2019年11月1日起,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香奈儿”手提包4个。据其称,该产品是2019年11月1日他接手转让的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铺面时购进的,款式相似“香奈儿”手提包共4个,进货价30元/个,销售价60元/个,货值240元。因符某紫无法提供这批“香奈儿”的进货和出售相关证明材料,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调查过程中,符某紫也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授权书,也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根据广州永凯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证明“香奈儿”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为该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证号:第793287号、第768908号、第145863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执法人员扣押4个“香奈儿”手提包,经广州永凯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CHANEL鉴定书,鉴定结论为:这些产品不是CHANEL生产的,质量低劣,所用的商标是假冒CHANEL注册商标的。上述产品认定为商标侵权产品。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符某紫罚款2500元,并没收商标侵权产品“香奈儿”手提包4个。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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