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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相同的问题要问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字体和实际注册商标上的字体不一样怎么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7 05:48:31    浏览次数:14
导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三 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属情节特别严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企业实际上存在使用您注册商标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两种行为。 这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看是否能在中国本地进行公证购买,如果可以,则可以通过公证购买获得该企业侵权的证据,进而去法院起诉或是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侵权证据,例如该公司的网站上的资料),通过工商行政部门进行行政查处。 第二、可以先到海关进行商标备案,根据《20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其中,上述条款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 在完成备案后,根据《20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十三条规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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