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49%的已发行股份,及卖方及一名独立第三方将分别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21%及30%,目标集团预期将作为集团的一间
目标公司持有目标附属公司(目标集团的营运附属公司)全部股权。目标附属公司主要于香港从事药剂制品及品牌药的零售(透过两间零售门市)及批发。其销售的产品拥有逾4000个库存货品单位,并拥有逾200个供应商的广泛供应商网络。
目标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药剂制品及品牌药的零售及批发。收购事项增强集团的上述策略,可令集团即时接触目标集团的现有客户基础,增加目标集团的消费者或其他客户对集团产品的可得性及可用性。此外,于完成后,集团亦可透过目标集团扩大其线下销售及提高集团产品的市场渗透力至消费者。
此外,预期集团可透过目标集团的零售及批发活动获得一手市场资讯,可让集团利用更多市场机会及进行新产品开发,以为集团提供增长潜力。所有这些均视为集团可享有的因收购事项带来的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