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培训师资结构,完善师资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创业培训赋能增效作用,更好地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5〕26号)和《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SIYB讲师选拔方式: 创业培训讲师原则上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创业者组织推荐;也可从志愿参与创业培训事业的社会人才中选拔吸纳,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二)网创模创讲师选拔方式:持有《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年龄55岁以下的讲师可申请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师资培训。
1.申请参加网络创业师资培训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创业或从业经历,熟悉互联网业务,了解互联网创业一般规律和流程。具备电子商务熟练操作能力和相关指导能力。具备计算机或电子商务相关的专业背景。
2.申请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师资培训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或受训经历。
1.参加了SIYB师资班、网络创业培训师资班、创业模拟实训师资班培训,并取得人社部或省人社厅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已纳入市创业培训师资库管理的讲师,方可承担我市创业培训授课任务。
2.获得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的新讲师,需至少全程跟踪听课两轮以上并提交听课记录。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市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纳入市创业培训师资库。
3.岳阳市创业培训服务中心负责创业培训讲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年度考评情况,对入库讲师实施动态管理。
2.创业培训讲师应按SIYB中国项目操作指南和创业培训教师手册要求备课、授课,协助定点机构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开班教学计划,确定《创业培训课程安排表》,明确授课讲师、时间、内容,以便培训主管部门检查、考核、评估。
3.创业培训讲师必须持证上岗,承担创业培训教学任务的讲师上课时,应向学员介绍身份,佩戴统一发放的上岗证。
6.创业培训教学必须严格按课时要求授课。“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和“扩大你的企业” (EYB )培训总课时分别不得少于49个学时、56个学时和35个学时(每学时45分钟、每天以7个学时计算,下同)。网络创业培训总课时为56学时,创业模拟实训总课时不得低于63学时。培训结束后,授课讲师应按照培训项目结业要求指导学员完成SYB培训的《创业计划书》、IYB培训的《行动计划书》,参与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的须按相关技术规程对学员进行考核。
7.创业培训教学内容不得省略《SIYB游戏模块I》、《SIYB 游戏模块Il》。要重点加强对《创业计划书》的指导和点评,学员《创业计划书》的质量将作为考核创业培训讲师的重要依据。
8.创业培训( SIYB )讲师每日授课结束后,须组织学员无记名填写《每日培训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整理归纳,装订成册,在封面上签字确认,作为资料保存。
9.创业培训( SIYB )讲师在培训班结束前,须组织学员填写《培训班结束评估表》(附件3)和《创业培训学员培训班评估评分表》(附件4),并依据表格统计情况对培训班进行评分评估。
12.创业培训主管部门需不定期检查抽查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填写记录表,记入讲师档案。对定点机构不按规定办班或者办班实到人数达不到开班申请人数80%的,授课讲师应拒绝上课,并及时将情况报培训主管部门。
13.创业培训讲师年度教学基本任务:SYB讲师年度内完成本模块1-10步,每步教学不少于1次;完成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各1次教学任务的,等同于完成年度基本任务。一年内承担了教学任务但未完成基本任务的,讲师等级下调一级;连续两年下调等级的讲师,须重新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
14.建立岳阳市创业培训讲师动态管理师资库。及时记录师资培养、等级评定、教学动态、年度考核、后续服务等情况,定期组织对库内师资及申请入库师资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对外公布,及时调整不合格师资对象,建立讲师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15.除特殊情况外,本地区定点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得聘请本市以外的创业培训讲师参与授课。确有需要的,须报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审批。
16.创业培训讲师应与学员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坚守廉洁纪律,严禁索、拿、卡、要,严禁收受参训学员赠送的红包礼品礼金等。
1.依据年度考核和专业考核成绩,按A、B、C三类评定创业培训讲师等级,每两年进行一次。其中80分(含80)以上为A类;70-80分(含70分)为B类;60-70(含60分)为C类。A、 B类讲师作为创业培训教学的主讲老师,C类为助讲老师。
2.年度考核(占40%):依据创业培训讲师参与完成教学、教研活动、后续服务、评先评优、遵守管理办法、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创业培训讲师实行课酬浮动制度,根据年度讲师等级考核结果,以基准课酬为标准上下浮动20%。基准课酬为:SYB 培训100元/课时,IYB培训120元/课时,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课酬参照IYB培训的课酬标准执行。
2.创业培训讲师在异地教学或教学距离较远的,培训机构在支付其课酬费的同时,应适当给予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可根据实际开支情况给予报销。
3.按时足额支付课酬。授课讲师在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后,培训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课酬,并向授课教师出示明确的课时及课酬发放情况。如出现拖欠讲师课酬问题,可向培训主管部门投诉。培训主管部门核实后视情作出警告、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等处理。
(一)创业培训讲师的年终综合考核由市创业培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优秀讲师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全部参评人员的20%。
1.对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讲师的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人社部认定的IYB讲师资格培训或人社部组织的培训师资格培训。
2.对年度考核或教学考试中评定为不合格的讲师,暂时移出师资库,停课一年。次年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并通过教学考试合格,方可重新入库,参与授课教学工作。
3.创培讲师在教学过程中如发现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应向培训管理部门通报并及时制止,如知情不报一经查处将取消其教学资格。
6.年度内未参加教学任务或年度内累计两个培训班次综合评估满意度低于3分(5分制),培训合格率低于80%的。
请回答下述有关您刚刚参加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班的问题。请在最准确地表达您的感受的答案后面打勾。每个问题只选一个答案。
基准分20分,每少完成一步教学任务,扣2分;综合评估满意度合格,每多完成一步教学任务加记1分,累计计分达到30分不再计分。
基准分20分,省级三等(优秀)奖加记5分,二等奖加记10分,一等奖加记15分,国家三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20分,一等奖记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