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贷款中,商业银行为了业务发展和防范风险,既不能压低房地产价值,也不能提高房地产抵押价值。两全其美的办法是,追求合理的抵押价值。
为了知道合理的抵押价值,商业银行会委托信任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为其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提供参考依据。现实中,房地产估价公司要承接某个银行的估价业务,则需要入围这个银行估价公司的目录。
必须明确的是,商业银行会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具备国家审批批准的房地产估价资质。有些互联网公司虽能提供估值服务,但不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商业银行若认可互联网公司做的估价,将承担估价无效的风险。
评估值一般可以到成交价的90%。其原因是现在的评估公司,通常采用了市场法和成本法两种评估方法,其中市场法评估的价格与成交价格一致,成本法评估的价格只有成交价格的一半,市场法的权重为80%,成本法的权重为20%,这样得出的最终评估价格就是成交价格的90%。
商业贷款评估费:评估价在100万元(含)以内:评估费=评估价×0.5%;评估价在100万元以上:评估费=100万元×0.5%+(评估价-100万元)×0.25%(例:评估价为120万元,评估费=100万元×0.5%+(120万元-100万元)×0.25%=5500元。
商业贷款评估:银行接单后,将借款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通过系统抽取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看房实勘,看房实勘后3-5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
(2)有1套住房且有1套未结清的房贷款记录(贷款所购住房与当前拥有住房是同一住房)。(三)“房”与“贷”认定标准:
1.查册住房套数,名下无房直接到房管所查询住房套数,名下有房需银行出具协助查询函(具体视房管所情况而定)。
4.贷款套数是指以下类型的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其他消费性贷、抵押贷款、经营性贷款、商铺贷款、写字楼等非住宅贷款均不计入套数)。
(1)虚假贷款申请资料。包括虚假身份证明、虚假收入、虚假工资流水、虚假征信记录、虚假婚姻证明、虚假购房合同等。
(2)征信记录非常差。原则上说,近两年内连续三次累计六次的逾期记录,银行就可以拒贷。逾期记录包括信用卡、房贷、车贷等还款逾期情况。
(3)虚假房地产交易。例如,买卖双方为亲属关系,买卖双方为亲密朋友关系,买卖双方为债权债务关系,均有可能被银行视为骗贷行为。
(4)提高房屋评估价。例如,房屋正带评估价200万元,首付60万元,贷款140万元,但买卖双方通过一定手段将房屋评估价提高以获得更多贷款,降低首付成本,甚至实现零首付。
(5)收入证明不符合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含),也就是收入应达到月供的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