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传媒讯(记者 曾鹤群 通讯员 龙涛)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 2022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7号)精神,为提升我省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经人社部、全国博管办批准,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联合引进项目(具体详见:
联合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在湖南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全国博管办、省人社厅、博士后设站单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资助经费,连续资助2年,合计资助60万元。资助经费用途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中人社传媒讯(记者 曾鹤群 通讯员 龙涛)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 2022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7号)精神,为提升我省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经人社部、全国博管办批准,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联合引进项目(具体详见:
联合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在湖南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全国博管办、省人社厅、博士后设站单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资助经费,连续资助2年,合计资助60万元。资助经费用途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