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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岂能乱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8 16:55:42    浏览次数:8
导读

  本报讯(通讯员刘成义)今年1月中旬,江苏无锡当地一篇关于外地酸奶外包装上用“二泉映月”字样吸引顾客的新闻报道引起了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的关注。经调查核实,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被侵权国企依法维权。三天后,该品牌酸奶悄然下架,国企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泉映月”是无锡民间音乐家阿炳二胡曲的代表作

  本报讯(通讯员刘成义)今年1月中旬,江苏无锡当地一篇关于外地酸奶外包装上用“二泉映月”字样吸引顾客的新闻报道引起了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的关注。经调查核实,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被侵权国企依法维权。三天后,该品牌酸奶悄然下架,国企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泉映月”是无锡民间音乐家阿炳二胡曲的代表作,具有浓厚的无锡本土人文气息。今年初,一款酸奶在无锡某大型超市热销,酸奶外包装上赫然印着“二泉映月”字样。细心的市民发现,该酸奶生产厂家竟是安徽合肥某公司。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质疑声四起:难道本土文化元素被外地企业抢注了?

  据调查,早在2007年9月,无锡市某国有企业就将“二泉映月”注册为牛奶饮料商品商标,有效期至2017年9月,此间并没有许可或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很明显,这款酸奶的生产、销售者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崇安区检察院立即与该国有企业联系,提出了及时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发律师函、起诉等建议,督促其采取合法有效途径维护自身知识产权。

  “我们购买了这款酸奶、保留好发票作为证据,还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该企业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崇安区检察院反馈。经过及时有效的维权交涉,相关超市已将该款酸奶产品撤柜,酸奶生产商也已更换包装,停止侵权行为。

 
关键词: 无锡市注册商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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