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会接到部分消费者反映,一些机构或个人打着“可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全额或部分退保、减免费用及贷款利息等”幌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合同退保事宜,使消费者遭受钱财和信用严重损失。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特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风险,依法履行贷款及保险合同。
“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也称“融资性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具有合法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当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代为偿还的保险业务,具有融资增信和风险保障的功能。实践中,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通过购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供还款保障,以获取贷款资格。
一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多起“代理退保”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二是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风险。消费者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及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缴纳保费。如有逾期或违约,将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严重的可能面临无钱可贷,无险可保困境,得不偿失。
三是涉嫌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通常,这些组织或个人惯用的手段是通过怂恿消费者虚构事实,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以此达到退保并牟利的目的。消费者参与上述活动,甚至是帮助其开展宣传等行为,存在有可能卷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等刑事犯罪风险。
消费者应通过金融机构正规渠道办理个人借贷业务,保险机构可通过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为个人获得贷款提供增信支持。消费者办理上述业务时,必须先了解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投保提示、保险条款、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盲目点击确认,确认署名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后产生纠纷,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热线等合法渠道解决,也可以申请保险纠纷调解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切莫采取多次重复投诉、缠诉和闹诉等方式。对于一些机构和个人以牟利为目的,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的,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