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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动态!缅甸新商标法“过渡期”10月1日起实行商标人抓住优先权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8 08:48:27    浏览次数:14
导读

  缅甸政府于2019年3月颁布了新《商标法》,其中包含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新规则、新规定和新流程。  ▷ 第一阶段为Soft Opening阶段,即过渡阶段,在此阶段,缅甸商标管理部门只接受之前已进行过商标权宣誓的“原在先商标”的新申请。  ▷ 第二阶段为Grand Opening 阶段。此阶段缅甸商标管理部门正式开始接受所有新申

  缅甸政府于2019年3月颁布了新《商标法》,其中包含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新规则、新规定和新流程。

  ▷ 第一阶段为Soft Opening阶段,即过渡阶段,在此阶段,缅甸商标管理部门只接受之前已进行过商标权宣誓的“原在先商标”的新申请。

  ▷ 第二阶段为Grand Opening 阶段。此阶段缅甸商标管理部门正式开始接受所有新申请,也包括在Soft Opening阶段没有重新提交新申请的“原在先商标”,但在Grand Opening阶段,“原在先商标”将无权要求享有优先权。

  但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的爆发,新商标法的实施随后被搁置,原本将于2020年1月开始的 “过渡期”亦因疫情而推迟。

  根据缅甸商务部2020年8月28日发布的第63/2020号令,新商标法“过渡期”将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2020年10月1日起,“过渡期”开始后6个月内,现有注册商标可根据新法“申请在先的原则”进行重报,并享有优先权

  “过渡期”结束后,将揭开缅甸新商标法的“开幕式”(grand opening),届时将允许任何人向缅甸商标局提交新的商标申请。

  目前缅甸新商标法尚未生效,缅甸商务部尚未发布新商标法的相关具体条例,而“过渡期”商标重报的费用和付款程序随后会予以公布。

  3、商标遵循“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即商标所有权的判定原则将从“使用在先”转变为“申请在先”;

  假如该商标已在缅甸当地市场使用并且仍由商标持有人单独使用但是没有在契约登记处注册商标过,还需要提供

  在此,亦提醒各位在缅甸旧制度下的商标所有人,抓住Soft Opening过渡期的优先权契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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