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株洲11月5日电(通讯员彭雅愉申亮亮)11月2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仕明首次列席区法院审委会,就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此次会议就康某、谭某等五人聚众斗殴案件进行讨论。会前,刘仕明充分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详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做足列席准备。会上,刘仕明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该起案件的办理发表检察意见,并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谈了自己的看法。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刘仕明表示,此举有助于检法两家在分工合作中共赢,提高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刘仕明强调,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能进一步增强法、检两院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审判监督作用,保证了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检察官与法官工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有利于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