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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心姐姐的对话:房屋租赁解除装修费有补偿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3 17:35:16    浏览次数:12
导读

  房屋租赁期间,不少承租人会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合同解除后,对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物,有的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有的承租人要求补偿,因此而产生纠纷。  民心姐姐,你好!最近与房东闹别扭,他要提前收回房子,限我一周内搬走。我也不想租了,但我装修没多久,我可以要求他补偿装修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屋租赁期间,不少承租人会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合同解除后,对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物,有的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有的承租人要求补偿,因此而产生纠纷。

  民心姐姐,你好!最近与房东闹别扭,他要提前收回房子,限我一周内搬走。我也不想租了,但我装修没多久,我可以要求他补偿装修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条款。

  我和房东说了,他也同意我装修。合同租期5年,我是2016年12月3日签订合同当天入住,已经租了快4年。合同里没有写装修费承担的问题。

  房屋租赁期间,在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合同提前解除,对于该房屋装饰装修物,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要看具体情况。你和房东为什么要解约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项,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你可以带走属于自己的东西,但不能破坏和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比如有些装修与房屋已融为一体,拆除后需进行修缮,房主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租房过程中,如对房屋进行装修,一定要和房东进行充分沟通,并保留能够证明装修事实和费用的票据,协商费用的承担,有必要的情况下在租赁合同进行补充。大家争做好房东、好租客,会有更多的幸福感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作出同样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屋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关键词: 装修花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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