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今年11月份,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包括生产环节(含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盐及其他35大类共329批次。
其中糕点不合格1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1%;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1%;水产品不合格1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2 %;豆制品不合格3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2.3%;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5%;米面及其制品(自制)不合格5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20%;其他酒不合格2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2.6%;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1.6%;餐饮食品不合格7批次,食品不合格率为1.4%。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