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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中国邮政申请中国速递为什么会被驳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5 09:04:42    浏览次数:18
导读

  我们都知道,带有“国”字的商标很难成功注册,像是之前的“国酒”茅台等,都被商标局驳回了。当然也有成功注册的,比如中国邮政,但是这是有历史原因的。  2018年7月6日,中国邮政向商标局申请第32104498号“中国速递”商标,主要是做第39类运输等服务上,但是不想竟然被驳回了。  中国邮政继而不服商标局驳回决定

  我们都知道,带有“国”字的商标很难成功注册,像是之前的“国酒”茅台等,都被商标局驳回了。当然也有成功注册的,比如中国邮政,但是这是有历史原因的。

  2018年7月6日,中国邮政向商标局申请第32104498号“中国速递”商标,主要是做第39类运输等服务上,但是不想竟然被驳回了。

  中国邮政继而不服商标局驳回决定,提起了复审请求。其主要理由是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的企业字号,且与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非对国名的滥用,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并且,中国邮政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人业务开办情况说明及邮电部文件、荣誉资料、企业信息资料等证据。

  不过,商标局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国速递”指定使用在“包裹投递”等服务上,缺乏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中包含“中国”,属于国名滥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也就是说,“中国速递”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其他缺乏显著性”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对竞争性邮政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义务。财政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由母子公司两级法人体制改为总分公司一级法人体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设置邮政分公司。

  而“中国速递”就不一样了,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制后成立的下属企业机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商标需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才可行!

  《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在此建议,含有“中国”字样的商标,一般申请人就不要惦记了。如果是国有企业,且如“中国石油”、“中国邮政”这般,由国务院等机关批准的,可以尝试注册。另外,含有“国”字样的商标,只要不是有借“国”字之光而夸大品牌宣传的,或者能给消费者带来混淆和不良影响的,可以根据具体查询结果进行分析能否注册,建议慎重注册含有“国”字的商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键词: 中国邮政 注册商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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