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句话几乎所有人都听过吧,一句耳熟能详深入人心的一句广告词,在电梯里、广告上或者是在地铁公交等都能看到或者听到这样一句话。
大家都知道,企查查和天眼查在商业信息查询领域是非常有名的企业,然而,就因为这个被各媒体狂轰乱炸的广告词,却引发了二家运营商的争夺,更重要的是还产生了520万的经济纠纷。
在2019年,企查查被“天眼查告到了法院。天眼查认为“企查查”使用其运营的广告语即“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进行宣传,这种做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这件事天眼查方向企查查方提出520万的赔偿!
这条信息发布后,立刻引起了一些吃瓜网友的关注,经过网友们的努力,这二家公司对应的广告一对比确实也有了眉目。猛的一看,这两幅广告的确也是非常相似的啊,这也难怪两家企业会闹这么大的矛盾了。
从最开始大家对“天眼查”是非常熟悉的。用的最多的也是”天眼查“ 广告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最要的,能让客户更深入的了解和记住公司,所以天眼查对自己的广告大力的进行推广,相信很多人都对天眼查的“查公司 查老板 查关系 ”这句广告十分熟悉,这是因为为了推广这句广告语,天眼查花了不少的力气、物力、和财力。
为了这句话能得到保护,天眼查就大力在在全国投入,近2亿的资金来扩展这次的广告,有力的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和推广,而且还把这句话申请注册了商标,可是天眼查没有想到的是商标居然被知识产权驳回了。所以天眼查显然是非常的不甘心的,毕竟投入了这么大,于是就提了商标驳回复审。
1、他们认为申请人第19743909A号“图形”商标系是由申请人独创完成,而且已经被核准注册。申请商标是通过申请人“图形”商标的系列商标。
2、而且这次是经过申请人一直持续大力宣传、使用和推广,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了,它也已经和申请人有了很大的利益关系。
商标局审理后认为:申请商标如果含有文字“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这样的文字,用商标在第35类上作为商业;是很容易让消费则在指定的商品上产生误解; 没有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第(三)项的规定。所以在对天眼查进行的“查公司 查老板 查关系”商标驳回复审中,商标局给于驳回。
从古至今将广告语注册成商标的企业也不少啊,比如麦当劳的“我就喜欢”、耐克的“JUST DO IT”等等。
描述性语句的广告词能否注册为商标,还是主要取决于广告语是否有商标的显著性,是否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区分。
广告语的核心功能是对自己商品的宣传和推广以及对自己产品质量的一种推广和肯定,商标的主要功能就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