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早点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而后注册。那么问题就来了,使用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吗?今天和千百年小编一起来了解下使用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吗?仅供参考!
《商标法》主要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但是,《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会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一定的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实践中,某些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标记往往既是企业的商标,又是企业的商号标记,当企业名称与商标一致时,任何人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此商标或抢先将其注册,否则即为民事侵权行为,企业可依法维权。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实践中多为文字与图形等要素共同构成的组合商标,此类商标属于美术作品,而美术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果他人任意假冒、无偿使用,甚至通过注册独占使用此商标,无异于对商标使用人辛勤劳动的剥夺,属于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行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