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和国际贸易的推动下,与此密切相关的金融业也在逐渐发展。而南欧的意大利人杰地灵,拔得头筹。至中世纪后期,已成为欧洲银行业最发达的地方,被称为“新型金融业的沃野”。这里不仅产生了银行和银行家这样的新生事物,而且还推动了另外一些同商业资本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金融活动的发展,金融技术不断完善,其中尤以汇票、复式簿计、海上保险、合伙企业联合体等金钱交易业务而著称于世,且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接受和认可。
因为“这些金融和银行业务使商业的车轮运转得更加顺利,也减少商人们所持有的、用来应付各种市场机遇的“必备的”贵金属金额的数量。由于这些新兴的业务使商人们能够有汇票来结算账户,因而减少了他们在各国各城市之间输入输出金属货币的需求量,因此,这些新兴的业务有助于促进现有的金属货币数量更加快速的运转,从而增加了金属货币的实际流通速度,而无须创造任何新的我们认为是构成所谓的“货币”的纸币工具。”
其实,远在1252年,佛罗伦萨的货币商人们首先铸造了金币“佛罗琳”,创造出全欧洲的范例,为自己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为这种金币上铸有百合花而得名,每枚重54哩,约合1932年美金的双倍重量,当时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信誉,成为德、法、匈、奥的通用货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当时整个欧洲的标准货币。到1300年的时候,佛罗伦萨已经拥有200万枚佛罗琳。迨至1336-1338年时,已有80家银行,每年可铸造出35万—40万枚佛罗琳,而这种银行家在14世纪鼎盛时期曾达到100多家。据统计,14-15世纪在欧洲通行的9亿各种样式和价值的货币中意大利占去5亿。而佛罗伦萨的这些银行公司于14世纪办理了0.5%的提存业务,7%-8%的贷款业务,1%-2%中的汇票交换业务和15世纪2%-4%的年收入。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银行业按照它们的组织形式和组建目的可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13-14世纪)是私人银行发展时期。早期的银行主要是私人银行,因为银行与贸易结合在一起,是适应商人经营的需要开设的。再者,早期银行业的发展一直是家族经营的。当时佛罗伦萨的大银行家有:阿贝第尼、艾伯塔西、阿得西尼奥、巴尔迪和佩鲁齐等22家,在他们当中以巴尔迪和佩鲁齐两家为最大,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范围也特别广泛。
自然,家族银行之间有激烈的竞争,优胜劣汰,但毋庸置疑,这些银行的运作都是出于家族利益和私人利益,因此,早期银行业的主流就是为自身谋利益的银行。与真正的商业银行相比,尚有很大的差别。第二时期(15-16世纪)是“公有银行”发展时期。由于许多私人银行经常破产或陷入严重困境,15世纪以后,“公有银行”(拉丁语称“Monti Di Pieta”)在意大利开始产生和发展。最早的“公有银行”是1407年建立的热那亚圣乔治银行,后来在1587年建立的威尼斯银行等,至1509年左右,意大利有此类“银行”89家。
需要指出,这种“公有银行”不能按我们现在通常的理解,定义为产权公有或所有权共有,而是有其特殊的含义。按亚当·斯密的解释是:成立这些银行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提供法定货币,以取代价值不定、成分复杂的硬币,因而被称作公有银行。可见,在经典作家看来,公有银行就是稳定币值、维护公共利益的银行,而这种银行一般都是由当时的政府当局或统治者建立的。这类银行的利率较低,意在抑制私人借贷的重利盘剥。此外,由于这类银行是由市政当局审查批准、监督和担保的经营存放款业务的银行,不准存款者透支,因此,并不太受生意人欢迎。
中世纪晚期,意大利之所以成为银行业最早发达的地方,“新型金融业的沃野”,主要原因为:第一,资本主义萌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在意大利“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最早”。至于早到什么时间,发展水平如何?也可见于马克思在同一处说的另一句线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14、15世纪的意大利,虽然还是许多独立的小城邦,但它也是欧洲最富饶、最先进的地区,工商业和银行业都占欧洲第一位。
城市的状况是如此,农村的状况又如何呢?实际上,意大利的广大农村经过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只是表现形式不尽相同而已。在薄伽丘的《十日谈》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位农妇为了回绝一个教士的引诱乖巧地对他说:“礼拜六我要到佛罗伦萨城里去一次,把我纺好的羊毛交给他们,还要把我的纺车修理一下。假如你能借给我五个金币我知道你是借得出来的,那就可以从典当铺赎出一件青灰色的袍子和我陪嫁过来的一条过节穿的裙子·······”透视这位农妇的话语,当时意大利城市与农村的密切关系宛如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事实上,当时有不少农民为城里的作坊主从事家庭式的手工劳动,一部分经济实力明显不足的农民到头来则沦为市场经济的牺牲品,成了城里放者的债户,不知其数的农民就这样无意识的被卷入处于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漩涡之中。”
从14世纪起,城里的商人和作坊主将自己积聚的财产投向农村,在那里兴建农庄,然后将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自己则端坐在城里获利。以威尼斯地区为例,每收获80毛焦(古代谷物的容量单位元)小麦,除去留作种子的那一部分,庄园主可获得63毛焦,即毛收入的78%,这不能不说是一宗一本万利的买卖。至14、15世纪,意大利中、北部地区的农业生产达到了相当可观的水平。据测算,当时每播种8毛焦麦种可收获80毛焦小麦,也就是说收获的小麦总量是麦种的10倍。此外,该地区葡萄和橄榄等副业的种植也达到了一定的规模,特别是在丘陵起伏的托斯卡纳和翁布里亚地区,葡萄和橄榄的产量已相当可观。
“随着时光的流逝,上述地区的农业生产同发展中的市场经济融为一体。各地市场上的工业产品日益丰富,而城里人对粮食和其他农业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地在增长,农民们积极出售多余的农产品。鉴于这样的社会现象,封建大地主们开始意识到,生产的发展赐予了他们一个不可多得的契机,随着获得更多金钱的欲望进一步膨胀,他们迫切希望将佃户以实物交纳地租的传统方式变为用金钱直接支付。到了13世纪,在意大利的中、北部地区,绝大部分的捐税都改成了以交纳现金为支付的方式。这不仅推动了农村及经济的发展。”
而且为银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除此以外,地中海地区中介性转运贸易的发展、手工作坊的扩大、产量的增加、王朝之间的战争等等,也需要大量的融资,而现有的银行家无论是在财力还是在人力上都满足不了需要。正如英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孟曾指出的那样:“......交易的变化,迫使热那亚商人们由商业贸易转变到货币兑换,他们为了追求利润,不但在许多从事商品贸易的国家里开展此项业务,而更突出的是他们以这种业务为在佛兰德和其它地方的西班牙人的战争需要服务……为了谋利,这些钱可在国外任何地方存储一段时期,甚至环行全世界,但归根结底,这种谋利的中心机构还是在其本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