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初期,百废待兴,商业的恢复,是政府工作重要的一环。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虽说 重农 ,但对商业不歧视。还在康熙亲政前,清政府即开始整顿流通领域秩序。康熙四年(1665年),清政府规定各钞关抽分一律照定额征收,并革除了 溢额 与 加级 挂钩的敝政,宣布 溢额者加级纪录之例,永行停止.第二年,在命令直隶各省设立税所的同时,要求将税则刻木立榜, 照示商民,照额征收 ; 如有不肖官吏于定额之外,私行滥收者 , 依律治罪.在全国统一后,清政府对币制和度量衡制进行了改革和统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又规定光禄寺置办各色物品,一律照市价给值,以免铺户亏损。用康熙的话说, 商民为四民之一 , 彼家赀皆从贸易积聚,并非为官贪婪所致,何必刻剥之.由于清初政治清明和政府为正常商业活动提供了一个制度环境,国内商业很快得到了恢复。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解除了迁海 令。次年,开放海禁,允许商民出海贸易。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于广州、漳州、宁波和云台山四处设置海关,作为外国商人来华通商口岸。这四处历史上基本都有贡舶贸易传统。自建海关后,海关权力扩大。海关直属户部,不受地方行政管辖。海关监督直接向皇帝和户部负责,不受督抚节制,并有独立制订关税则例权。
关于当时的关税制度,以粤海关为例,订有正税和杂税两大项。正税又分货税和船钞两项。其中货税,指进口货物的从量税,如 天鹅绒每匹税四两 ;船钞指商船额税,按船舶面积大小和国籍区别征收。如来自东南诸国的 东洋船 ,一等船(18平方丈)征税1400两,二等(15.4平方丈)征税1100两,三等船(12平方丈)征税600 两,四等船(8 平方丈)征税400 两;来自欧美诸国的 西洋船 ,一等船征税3500两,二等船征税3000两,三等船征税2500两。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后,改为 西洋船 照 东洋船 例征收。杂税主要有分头、担头、规礼、耗羡等名目。分头是除货物从量之外加征的货物从价税,如 按货本一两征收银四分九厘.担头,是一种附加的从量税,按担征银一至四分。规礼,是海关官吏例行陋规,无常数。耗羡指 火耗 ,加二征收(雍正以后,改为减半征收)。
随着海关制度的建立,在旧有的封建牙行制基础上就相应地分离出一种专门经营对外贸易的洋行。和牙行一样,洋行商人须领行贴,具有官商身份。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商税制度规定:凡 来广东本地兴贩,一切落地货物,分为住税,报单皆投金丝行,赴税课司纳税,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候出海时,洋(行)商(人)自赴关部(粤海关)纳税.这样,洋行就成为清代对外贸易的垄断机构。洋行商人就是中国历史上 买办 的前身。康熙时期海关制度的创建,在中国近代外贸管理体制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对于国内商人出海贸易,当时政府对船只规范和申报手续都有严格规定。例如出海贸易的商船,载重量限于500 石以下,横梁不得超过一丈八尺,船身前后须刻有 商 字样,两旁刻省州县几号货船,并须由地方官印烙。海商须预先取具连环保结,才能向州县申领执照。
自开海贸易后,清代初期的对外贸易有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数额不大。外国商人主要来自同中国有传统贸易关系的地区和国家。西方诸国除原有的澳门葡萄牙商人外,只有英国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于广州正式设立商馆。康熙五十五年,又因吕宋等地经常容留,禁止了南洋贸易。反之,由于开放了海禁,自康熙二十四年后,仅关东豆、麦,每年由北洋航线运抵上海的数量即达千余万石,大大便利了国内的商品流通。
雍乾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工业原料生产与粮食生产地域分工逐渐明显。较具典型的是,由于江浙蚕桑区所需粮食,很大一部分取给于湖广地区,以致过去所谓的江浙熟,天下足 谚语,演变为 湖广熟,天下足 的谚语。雍正四年《硃批谕旨》也是这种变换的佐证: 天下米粮,出产于东南各省居多,平日借客商贩易流通 , 如福建之米取给于台湾、浙江;广东之米取给于广西、江西、湖广;而江浙之米,皆取给于江西、湖广。这是东南各省情况。北方也有相似例子,如 临清为四方辐辏之区,地产麦谷,不敷用,犹取资于商贩。从上河泛舟东下者,豫省为多。秫梁则自天津溯流而至。其有从汶河来者,济宁一带之粮米也.据估计,雍正十二年(1734年),单是从湖广运往江浙的食米,年达1000万石左右。这样,就构成了雍乾时期以粮食为主的长途贩运的繁盛景象。也正是粮食产量的增长及其流通范围的扩大,推动了农工业进一步分工,为商业的繁盛创造了物质条件。
雍乾时期,尤其是乾隆时期,商业活动达到封建社会晚期的鼎盛期。一些大中城市,在恢复旧有的基础上又不断形成新的商业区。乾隆年间,北京前门一带,游人之多和交易之兴隆,几至 对面交言听不真.苏州阊门外南濠,明时还是个店铺稀少,货物寥寥的郊区,乾隆末已发展为 地值寸金 、 商贾辐辏 的商业区。同时,一些在前明时已具基础的市镇,雍乾时更发展为工商业中心。如在华南,素以冶铸、陶瓷著名的佛山镇,乾隆年间,共有大小街巷622 条,人口数十万人,且人口构成多半为工商业者。在华中,汉口镇,以地处九省通衢,明中叶后商业逐渐发达,乾隆年间,户口发展到20余万,盐、米、花布行户数千家,据估计,每年商品总贸易额约达一亿两。
雍乾时期,一些或基于专业,或因原料产地,或作为货物集散地而存在的次级市镇,经济活动也开始超出地区性限制。吴江盛泽镇,明嘉靖时,有 居民百家 , 以绫绸为业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发展到 居民万有余家 ,乾隆年间,随着商人资本的发展, 四方大贾辇金至者无虚日.太仓鹤王市为著名棉花产地,每年秋收时, 市廛阗溢,远商挟重资,自杨林塘经过而市之沃饶甲于境内.即使在边陲地区,如宁古塔,乾隆年间,这样地处一隅的土产市场,也发展为 江南各省之人亦万里而来 的小都会。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雍乾时期的商业在不同的地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往往形成强烈的反差。如当时的化州, 城市聚货寥寥,贸易无他奇,不过鱼米盐畜布麻诸物。又如林县, 林俗淳朴,市无奇赢,抱布握粟,交易而退.而在繁华的商业城市,如苏州, 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另方面,大城市的商人,已开始运用工商会馆这样的组织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雍乾年间,北京共有工商会馆、公所50所。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北京靛行会馆商人曾为 外牙索诈滋扰 ,而团结起来,与牙行斗争。而在一些落后地区,普通商民仍不得不忍受封建势力的压迫,如江西有所谓 墟长 者, 凡遇货物到墟,刻意勒索,或一两抽至三四分、五六分不等,名为牙用,实同讹诈。
在经营管理体制上,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为防范西方商人(也是为防范国内)的不法活动,关闭了其他海关和港口,只保留粤海关。从此,对外贸易只限于广州一港口。由于业务量的集中,广州的商行随之被划分为三大行业:外洋行,即洋货行, 专办外洋各国夷人载货来粤发卖输课诸务 ;本港行, 专管暹罗贡使及夷客贸易纳饷之事 ;福潮行, 极输本省潮州及福建民人往来买卖诸税.乾隆末,本港行因有拖欠暹罗商人帐款事故而被废除,业务归外洋行兼管。广州的外洋行,俗称 十三行 ,商人资本雄厚,乾隆年间组成公行,成为洋行商人的行会。
雍乾时期的外贸商品结构,输入品主要是来自东南亚各国的大米,其次是来自西方国家的一些奢侈品,如自鸣钟、玻璃镜,以及由日本、东南亚贩运的香料、海参、鱼翅等特产。输出品主要是生丝、丝织品、陶瓷、茶叶以及铁锅等生活用品。其中茶叶的输出量增长最快,乾隆五年(1740年)向英国出口茶叶1.4 万余担,到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后,每年平均出口4-5 万担,占英国东印度公司自华出口货值的80-90 %以上。随着商品输出的增长,乾隆时期的关税收入也有很大增长。乾隆十五年至二十五年的十年间为4755312 两;乾隆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的十年间为9271536 两。
雍乾时期(1723-1795),清政府的对外贸易,始终保持出超的有利地位。这时期,英国的工业革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中国则仍处于前工场手工业阶段(至少工场手工业尚未成为主要生产形态)。这种出超地位,不管在什么样情况下,也是难以长期保持的。
雍乾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成商人资本的膨胀。一部分商人由包买活动发展为兼营手工业工场生产。在这方面,除传统的纺织业外,也见诸于新兴的烟、茶行业,如山东济宁, 其出产以烟叶为大宗,业此者六家,每年买卖至白金二百万两,其工人四千余名 。然而,大多数商人,仍抱着传统 重本 思想,即所谓 本可以兼末,事末不可废本 ,把大量资本积累用来购买土地,从事封建剥削,变为商人地主。同时,封建捐纳制度也吸收了相当一部分商业利润,如在福建永定, 乾隆四十年以后生齿日繁,产烟亦渐多……永(定)之财,多积于贸易,捐监贡及职衔者人以千数。商业资本的封建性还表现在活动,乾隆时,北京城内外就有当铺六七百座。乾嘉以后,单山西一省就有当铺4695家。
尽管清代律例规定,钱债 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即月利率不超过3%,但嘉道时, 称货者,其息恒一岁而子如其母.商人资本的畸形发展,加重了封建剥削,最终也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成长。
嘉道时期,农村的贫困化和手工业生产的萎缩,也直接影响着流通领域,市场普遍不景气。而贸易的扩大,和随之白银大量外流,对商业更是雪上加霜。
在雍乾时期,清政府在对外贸易上曾长期保持出超。乾隆中期,广州一地流入的白银,估计平均每年在百万至四百万之间。尽管当时已有从印度走私进入广州的,但数量不大。至嘉道时,由于吏治日益,加之毒瘾之难于戒绝,使英国商人得以勾结国内奸商,贿通朝廷命官,使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当时地方官僚几乎无人不抽,昂贵的消费进一步加深了官场的腐化。嘉庆五年(1800年),英国商人由印度运至中国的已达4570箱(每箱100 斤或120斤)。道光十年(1830年),即激增至19956 箱。到道光十九年(1839年),竟达到40200 箱之巨。总计战争(1840年)前十几年间,进入中国的共有213899箱,价值1.88亿元。
大量输入导致白银大量外流,嘉庆后期,外流白银, 每年约计,竟至百数十万之多.到道光十七年(1837年), 广东海口每岁出银至三千余万,福建、浙江、江苏各海口出银不下千万,天津海口出银亦二千万 。事实证明,作为堕落者无可替代的商品,正在驱逐其他商品的消费。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仅苏州一地,估计 吃者不少十数万人.道光时,吸食已不限于官府缙绅、纨袴子弟,而普及到 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当时,苏州、汉口等城市, 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之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则一言以蔽之曰:烟而已矣.嘉道时商市之疲软,自在情理之中。
闭关自守是明清两代封建统治者对外关系的指导思想,其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是基于内部的政治需要。采取这样政策的可能性,则是中国地大物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可以无求于外国。至于统治阶级需要的奢侈品,更有 万国来宾,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奇不有。然而,到18世纪末,这样的闭关政策已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地理大发现后,西欧各国相继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进行殖民掠夺,并把对外贸易看作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来源。但是在中国,郑和下西洋被视为一项敝政,以致成化时(1465-1488),兵部尚书刘大夏销毁了郑和下西洋的档案,且不再建造宝船。中国封建统治者历来 重本抑末 ,以自然经济为最高理想,把对外贸易看作是一种 恩赐。朱棣就说过: 商税者,国家抑逐末之民,岂可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多矣。所以,郑和下西洋,到处去撒 赏赐 ,从经济上自然是敝政。
三个世纪后,清代统治者在看待对外贸易上,仍死死抱着恩赐观点,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英国)必须之物,是以加恩体恤。然而,蒙昧主义终究抵档不住大炮的轰击。1757年,英国殖民势力在印度得逞后,便大举向东扩展。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订立《防夷五事》,企图遏止外国势力的侵入。这些防范措施,包括禁止外国商人在粤过冬,禁止中国商人向外商借款或受雇于外商,等等。防范不可谓不严,但由于清廷内部的,这些禁令如同一张废纸。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东印度公司独占专卖权后,由印度进入中国的逐年增加。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英国占领槟榔屿后,广州东印度公司就在当地政府的眼皮下大肆招诱华工去槟榔屿开垦。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英国借乾隆八十寿庆之机,派遣六百余人的庞大使节团来京,要求清政府准许英国在北京派驻官员和设立商馆,要求开放宁波、天津、舟山等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商人在舟山附近岛屿居留和在广州建英商住宅区,以及准与英国教士传教自由等。当然,清政府拒绝了这些要求。
进入19世纪,英国舰船开始在沿海进行武装挑衅。嘉庆五年(1806年),英船 天祐号 驶入黄埔,肆意残杀黄埔居民。嘉庆十二年(1807年),英船 海王号 冰手在广州打死打伤广州居民数人。但贩子的贿赂,已 使中国南方各省的官僚完全腐化。军官吃空缺,不理操练,临阵雇人充当,广东营伍,士兵吸也屡见不鲜。官场,武备废弛,清廷的虚弱已彻底暴露在殖民主义者面前。闭关自守政策经过两次战争,也就成为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