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计算后下浮30%。 2)收取方式: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公司帐户: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001 。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邮箱:。
资格审查情况:合同包1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5家,合格的4家(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福建明旺家具有限公司、惠州市一品华丽家具有限公司、诚丰家具有限公司),不合格的1家(震旦(中国)有限公司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即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无效投标。符合性审查情况:合同包1四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