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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达集团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3 22:49:23    浏览次数:7
导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上述被评价单位的组织架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核心业务管理等。

  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收入、商誉减值事项、法律诉讼以及规范账务处理、业务流程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股东权益总额、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或股东权益指标衡量,按照孰低原则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指标衡量,按照孰低原则认定。

  利 润总额 潜 在 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1.5%≤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1.5%

  资 产总额 潜 在 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营 业收入 潜 在 错报 错报≥ 营 业收入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 收 入总额的0.2%

  所 有者权 益 潜 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金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公司以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来认定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缺陷,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公司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本年度期末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围绕着战略发展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内控管理能力,加强风险管控力度的核查和监督,重点关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等业务循环的内控情况,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

  公司已连续亏损两个会计年度,且本年度亏损严重,导致期末报表所有者权益为负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公司 2019、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4,702.84 万元、-26,715.57 万元,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6,825.54 万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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