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_销售/营销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 【篇一:江苏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分析】 江苏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分析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王静、杨凯茜、顾梦雪 【摘 要】.........................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 【篇一:江苏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分析】 江苏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分析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王静、杨凯茜、顾梦雪 【摘 要】..................................................................................................... ...................................... 2 【关键 词】..................................................................................................... .................................. 2 一、问题的提 出 ....................................................................................................... ........................ 2 二、研究现状及问 题 ....................................................................................................... ................ 3 三、模型构造前的准 备 ....................................................................................................... ............ 3 (一)若干假 设 ....................................................................................................... ................ 3 (二)数据来 源 ....................................................................................................... ................ 4 (三)特征变量的选择与数据量化处 理 ............................................................................... 5 四、模型的 构 建 ....................................................................................................... ........................ 6 (一)因变量时间序列分 析 ................................................................................................... 6 1.1 先做时序图和自,偏自相关检 验。 ......................................................................... 6 1.2 识别 ar、 ma、arma 模型及阶 数: ....................................................................... 7 1.3 模型的比较 与分 析 ..................................................................................................... 8 (二)回归模型的估计与调 整 ............................................................................................... 9 2.1 最小二乘法回 归 ....................................................................................................... 10 2.2 多重共线 性 ....................................................................................................... ........ 11 (三)回归模型检 验 ....................................................................................................... ...... 12 3.1 图示 法 ....................................................................................................... ................ 14 3.2 d.w 检 验 ....................................................................................................... ............ 14 3.2 l.m 检 验 ....................................................................................................... ............. 14 (四)回归模型的确定及解 释 ............................................................................................. 15 五、 结论和建 议 ....................................................................................................... ...................... 15 5.1 结 论: .................................................................................................... ........................... 15 5.2 建 议 ....................................................................................................... ............................ 16 【参考文 献】 .................................................................................................... ............................. 17 【附录 1】...................................................................................................... ................................ 18 【摘要】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 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农业总产值的计 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 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 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相加 即为农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在国内总产值中占有重要地位, 其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运用计 量经济学方法建立方程模型,通过 eviews 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研究 农林牧渔业与总产值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并分析其相关程度, 拟定合理模型。 【关键词】农林牧渔业 总产值指数 arima 模型 一、 问题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中国农业在不断探索和制度创新中快速发展,并 带动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1957 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 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 食初步加工等)。1958 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 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 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 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1980 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 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从 1984 年起村及村以下工业 产值划归工业。从 1993 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 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从土地改革到 农业合作化,从人民公社到家庭承包经营,再到推进现代农业,每一步探 索和改革,都走过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我国农业综合生 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农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突出特征是国家粮食安全 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副食品生产和供应丰富多样,农业经济呈现出勃勃 生机。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农业生产结构逐步优化,实现了由单 一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 国民经济从农业支持工业过渡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 的新阶段,工农关系实现历 史性的转变,标志着中国传统农业经济时代的结束,崭新的现代农业时 代到来。由此也就提出了如何更好的分析农林牧渔业的发展问题。 二、 研究现状及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揭开了中国农业和农村改革的序幕,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同时 制度创新带动技术创新,促进了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农产品市场 供应日益丰富,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农业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农业生产结构逐步优化,实现了由单一以种植业 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 大力发展农林牧渔业,有利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 展,增加农民收入,对我国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种植业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一届三种全会以来,农村实行联产承 包责任制后,种植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我国在造林绿化方面, 也取得较大进展。造林面积不断增加,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主要林 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在森工产品方面,比建国初期有大幅度增长。 在森工产品方面,比建国初期有大幅度增长。畜牧业在我国农业生 产中所占的地位日渐明显,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已成为增 加农民收入、满足城乡人民需求的一个重要产业。同时水产品生产 能力大幅度提高,养殖渔业发展迅速,捕捞渔业健康发展。 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些问题:投入什么?如何投入?怎样扩展? 等等一系列有关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的关键性问题。 三、模型构造前的准备 (一)若干假设 根据国名经济学理论以及日常生活经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受 历年来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指数及其服务业等因素的影响, 我们选取其中几个影响较大、具有代表性的因素作为模型的解释变 量。其中,x1 表示农业指数 ,x2 表示 林业指数,x3 表示渔牧业指数,x4 表示渔业指数,y 表示农林牧渔业 总产值指数。 我们预期达到的检验结果是: x1 与 y 成正相关,说明农业指数越高,该地区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数越高,给我们的启示是农林牧渔业发展,在一定地程度上受到 农业产值指数以及发展水平的影响。 x2 与 y 成正相关,说明林业指数越高,该地区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数越高,给我们的启示是农林牧渔业发展,在一定地程度上受到 林业产值指数以及发展水平的影响。 x3 与 y 成正相关,说明畜牧业指数越高,该地区的农林牧渔业总产 值指数越高,给我们的启示是农林牧渔业发展,在一定地程度上受 到畜牧业产值指数以及发展水平的影响。 x4 与 y 成正相关,说明渔业产值指数越高,该地区的农林牧渔业总 产值指数越高,给我们的启示是农林牧渔业发展,在一定地程度上 受到渔业指数产值指数以及发展水平的影响。 所以我们假定模型为 y 关于 x 的回归方程,y=f(x1,x2,x3,x4) (二)数据来源 本项目选择江苏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农业指数、渔业指数、 畜牧业及林业指数年度数据进行系统分析。 表一:主要年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 (三)特征变量的选择与数据量化处理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在实际生活中受农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 其他服务业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根据我国实际现状,我们发现, 在这些因素中农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 尤其突出。因此,我们选定特征变量即为这四个影响因素。 在实际经济理论中,这几个变量间关系确定为是不变弹性的,而弹 性是相对变动的比值。其中我们也就可以建立对数模型,通过其弹 性变化解释相对变动影响状况。 【篇二:9-6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 9-6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 indices of gross output value of farming, forestry, 注:本表按可比价格计算。 note: the indices in this table are calculated at comparable prices. 【篇三: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制度】 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制度 (一)说 明 (一)为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和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客观 反映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 政策、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优 质的信息咨询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 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统计局、农调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和农调队的综合 要求。统计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基本统计 指标。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 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各地应按照本制 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 业增加值、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等。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 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军 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 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五)本调查制度报告期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数据采取条块结合 及多种调查方法收集。有关农业、畜牧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指标, 凡能从国家抽样调查中直接取材的,根据国家农村抽样调查资料填 报;林业和渔业生产情况等指标取自于同级业务部门的统计资料;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量指标可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采取抽样调查、 重点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或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和住户调 查资料加工推算。 (六)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和 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 国务院主管部门可在本报表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和在统计目录中补 充个别品种,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改变统一编码。 (七)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概念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 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 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是观察农林牧渔业生产 水平和发展速度,研究农林牧渔业内部比例关系、农林牧渔业与工 业、农林牧渔业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比例关系的重要指标,同时 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 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 产活动单位。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 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 核算范围也就是本辖区内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农业、林业、牧业、 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 活动的价值的总和,执行日历年度。对于收获期延长到次年年初的 个别农产品(如甘蔗),仍然把延期收获的部分算在本年度内。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内容 参见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农产品参考目录》。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方法 (1)产值核算方法 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核算采用“产品法”进行计 算,即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求出各种产品的产值,然后把它们加总 求得各业的产值,最后各业相加求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当年生产 的各种农产品都要计算产值,并且每种产品都按全部产量计算,不 扣除用于当年农产品生产消耗的那部分产品的产值。 (2)产品产量的取得方法 农业总产值统计的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主产品产量可以从 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凡是有抽样调查数据的均使用抽 样调查数;副产品产量,可以根据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各种 作物的收获面积和通过典型调查了解的每亩地上各种作物副产品产 量的资料来推算,也可根据了解的各种农作物主、副产品的比例来 推算。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价格的确定 产品的产值等于产品产量与价格的乘积。所以,合理确定农产品的 价格也是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计算农 林牧渔业总产值时,一般采用两种价格:现行价格和不变价格。 ①现行价格:采用农产品生产价格,即生产者第一手出售农产品的 价格,来源于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生产价格调查资料中没有涵盖 到的少数农产品,可以用集贸市场价格资料代替;没有市场价格的 农作物用生产成本代替。农产品的现行价格不包括利润分成、价格 补贴(助)及生产扶持费在内。按现价计算的产值主要反映生产的总规 模和水平。 ②不变价格:是全国通用的某一固定年份的农产品价格。按不变价 格计算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主要是为了观察农业的发展速度,消除 不同年度的价格变动、不同地区之间价格差别的影响,使得农林牧 渔业总产值具有可比性。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过 1952 年、 1957 年、1970 年、1980 年、1990 年的农产品不变价格。 在不变价格中对于某类产品规定有混合价格,这是为了在缺乏细分 的产品产量情况下需要估算产值时应用的。在正式估算产值时,应 尽可能利用分项产品的价格。 国家统计局规定,从 2004 年定期报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用 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今后,不变价格将被取消。 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说明 (1)农业产值 ①谷物和其他作物产值 ——谷物、薯类、豆类产值:按各种产品主副产品的产量乘以单价 的方法计算。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蚕豆、豌豆、芸豆等 豆类作物的主副产品。大豆具体指黄豆、黑豆、青豆三类。薯类包 括红薯、马铃薯等薯类作物的主副产品,不包括芋头、木薯等。大 中城市(50 万人以上和省会所在的城市)郊区(市辖区,不包括市辖县) 作为蔬菜青吃的毛豆、蚕豆、豌豆和马铃薯(土豆、洋芋)等按蔬菜计 算产值,其他地区一律按豆类、薯类计算产值。如果缺乏副产品产 量和价格资料,副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目 前,我国粮食作物产值包括谷物、薯类、豆类作物产值。 ——油料作物产值:包括花生果(带壳的干花生)、油菜籽、芝麻、向 日葵和其他油料作物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本油料和野生油 料的产值。 ——棉花产值:指籽棉和棉秆等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棉。 ——麻类产值:包括黄红麻、苎麻、线(大)麻、亚麻、苘麻、剑麻和 其他麻的主副产品产值。但不包括野生麻类产值。 ——糖类作物产值:包括甘蔗的蔗秆产值,甜菜的块根产值。甘蔗 包括糖蔗和果蔗,甜 菜不管块根用途如何,都要计算在内。 ——烟叶产值:包括烤烟、晒(土)烟等干烟叶的产值。 ——其他农作物产值:包括青饲料、绿肥、牧草、桑叶及采集的野 生植物等的产值。这些作物的产值一般以产量乘单价计算。青饲料 和绿肥一般没有价格,也缺乏产量数据,其产值计算可按播种面积 乘平均每亩种植成本来计算。种植成本是指种植作物所耗用的种子、 肥料、农药、修理费、机耕费等费用。每亩种植成本可用抽样调查 (或重点调查)的方法取得,播种面积可从农业生产年报取得。桑叶产 值按饲养家蚕用的桑叶量乘价格计算;而饲养用桑叶量可以根据生 产每担蚕茧耗用的桑叶数量来计算。野生植物采集的产值按采集的 各种野生药材、纤维原料、油料、淀粉原料等原料产品(即未经加工) 的数量乘这些产品的单价计算。产量数字可从收购部门了解并应加 上自留部分。 ②蔬菜、园艺作物产值 蔬菜产值:包括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块茎菜类、茄果菜类、葱 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食用菌类及其他蔬菜的产值。按各种 蔬菜的产量分别乘以这些蔬菜的价格计算。其中食用菌类产值按各 种食用菌类产量(干鲜混合)分别乘其单价计算。 花卉及其他园艺作物产值:计算商品性的鲜切花和盆栽类观赏植物 的价值。城市中生产鲜花的企业产值按销售额计算,乡村及农户为 出售而培植的花卉,按出售收入计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用商 品量乘价格的方法计算;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工商、税务、农 业等部门了解,或者通过住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是为了观察农业 的发展速度,消除不同年度的价格变动、不同地区之间价格差别的 影响,使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具有可比性。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 定过 1952 年、1957 年、1970 年、1980 年、1990 年的农产品不变 价格。 在不变价格中对于某类产品规定有混合价格,这是为了在缺乏细分 的产品产量情况下需要估算产值时应用的。在正式估算产值时,应 尽可能利用分项产品的价格。 国家统计局规定,从 2004 年定期报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用 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今后,不变价格将被取消。 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的具体说明 (1)农业产值 ①谷物和其他作物产值 ——谷物、薯类、豆类产值:按各种产品主副产品的产量乘以单价 的方法计算。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蚕豆、豌豆、芸豆等 豆类作物的主副产品。大豆具体指黄豆、黑豆、青豆三类。薯类包 括红薯、马铃薯等薯类作物的主副产品,不包括芋头、木薯等。大 中城市(50 万人以上和省会所在的城市) 郊区(市辖区,不包括市辖县) 作为蔬菜青吃的毛豆、蚕豆、豌豆和马铃薯(土豆、洋芋)等按蔬菜计 算产值,其他地区一律按豆类、薯类计算产值。如果缺乏副产品产 量和价格资料,副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主副产品的比例来推算。目 前,我国粮食作物产值包括谷物、薯类、豆类作物产值。 ——油料作物产值:包括花生果(带壳的干花生)、油菜籽、芝麻、向 日葵和其他油料作物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本油料和野生油 料的产值。 ——棉花产值:指籽棉和棉秆等主副产品的产值,但不包括木棉。 ——麻类产值:包括黄红麻、苎麻、线(大)麻、亚麻、苘麻、剑麻和 其他麻的主副产品产值。但不包括野生麻类产值。 ——糖类作物产值:包括甘蔗的蔗秆产值,甜菜的块根产值。甘蔗 包括糖蔗和果蔗,甜菜不管块根用途如何,都要计算在内。 ——烟叶产值:包括烤烟、晒(土)烟等干烟叶的产值。 ——其他农作物产值:包括青饲料、绿肥、牧草、桑叶及采集的野 生植物等的产值。这些作物的产值一般以产量乘单价计算。青饲料 和绿肥一般没有价格,也缺乏产量数据,其 产值计算可按播种面积乘平均每亩种植成本来计算。种植成本是指 种植作物所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修理费、机耕费等费用。每 亩种植成本可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的方法取得,播种面积可从农 业生产年报取得。桑叶产值按饲养家蚕用的桑叶量乘价格计算;而 饲养用桑叶量可以根据生产每担蚕茧耗用的桑叶数量来计算。野生 植物采集的产值按采集的各种野生药材、纤维原料、油料、淀粉原 料等原料产品(即未经加工)的数量乘这些产品的单价计算。产量数字 可从收购部门了解并应加上自留部分。 ②蔬菜、园艺作物产值 蔬菜产值:包括叶菜类、瓜菜类、块根、块茎菜类、茄果菜类、葱 蒜类、菜用豆类、水生菜类、食用菌类及其他蔬菜的产值。按各种 蔬菜的产量分别乘以这些蔬菜的价格计算。其中食用菌类产值按各 种食用菌类产量(干鲜混合)分别乘其单价计算。 花卉及其他园艺作物产值:计算商品性的鲜切花和盆栽类观赏植物 的价值。城市中生产鲜花的企业产值按销售额计算,乡村及农户为 出售而培植的花卉,按出售收入计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用商 品量乘价格的方法计算;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工商、税务、农 业等部门了解,或者通过住户调查资料进行推算。 本年猪肉产量 每头肉猪平均毛重 本年肉猪出栏头数与猪肉产量由当年畜牧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出 肉率由省统一调查确定。 ③家禽饲养产值: 家禽饲养的产值包括家禽主产品的产值和蛋类、 羽绒等家禽副产品的产值。家禽产值一般可按各种家禽的出栏只数 乘成年家禽价格计算;蛋类产量包括孵雏用的种蛋数量在内;宰杀 后所获得的羽绒等产品就不应当再算产值。 ④狩猎和捕捉动物产值:包括野生动物的捕捉、兽皮、毛皮的生产。 按捕猎所得产品(如虎皮、豹皮、狐皮、鹿皮、鹿角、野鸡、野鸭等) 的数量乘以价格计算。其产量可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年报中取得, 但应注意,不要把人工饲养的产值包括在内。 ⑤其他畜牧业产值:按产品乘以价格计算。对于以取得毛皮为目的 的毛皮兽饲养业,以毛皮产量乘价格计算产量。其他动物饲养的产 品产量一部分可以从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一部分可以 从收购部门了解。 (4)渔业产值包括海水产品和淡水产品两类产值。 ①海水产品产值:按捕捞的天然海水产品和海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 品产量及海藻的采集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②淡水产品产值:按捕捞的天然淡水产品和淡水养殖的水生动物产 品产量乘以这些产品的价格计算。 没有捕获而留在水中的数量不计 算产值;鱼苗和鱼种的培育是渔业生产的一个过程,不是渔业生产 的最终产品,因此不计算渔业产值。 从外地购回水产品屯养后出售,不能计算产值。它已属商业活动的 一部分,就如食品站收购肥猪代宰代售一样道理,而且产地已经计 算在渔业产值内,应避免重复。 计算渔业产值所需的各种产量资料,可从水产统计报表中取得。 (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等于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收入。普查年份 资料来源于基本单位普查,非普查年份主要是通过测算年度增加值, 然后用上年度增加值率来反推得到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增加 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上年度增加值率 农林牧渔服务业不变价产值用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除以以 1990 年为 100 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6)附记指标 农民家庭兼营的商品性工业产值:是指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为主 的农民家庭兼营的工业,只计算农民家庭为出售而生产的工业品价 值。其产值以出售价格计算。 退耕还草产值:按退耕还草面积乘以单位面积的成本(投入)计算。不 包括用以出售的草坪草皮的产值,该项活动的产值已在园艺作物中 计算。 (7)分季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 ①核算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报一致。 ②产值核算总的原则是收获期原则,即如果该种作物在该核算期被 收获,则在该核算期记录其产出和投入,对正在生长的作物概不作 计算。季度核算的具体范围可参考如下规定,各地也可结合当地实 际进行适当调整。 一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蔬菜、瓜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 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 值。 二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夏粮、夏油、蔬菜、瓜果、水果、茶叶、 食用菌、花卉、烟叶、桑叶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 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三季度:包括本季收获的早稻、蔬菜、瓜果、水果、茶叶、食用菌、 花卉、烟叶、药材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四季度产值:为一平衡项,它等于全年农、林、牧、渔业产值减前 三季度的产值。具体包括第四季度收获的秋粮、蔬菜、瓜果、水果、 茶叶、食用菌、花卉、药材等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 业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③产值计算方法:对可直接取得季度(季度累计)产品产量资料的, 可直接按产品产量乘以生产价格的方法,分别计算各季度(季度累 计)现行价格和可比价产值。不能直接取得季度(季度累计)产品 产量资料的产品,可通过面积、商品率等资料进行推算。 农林牧渔 服务业季度(季度累计)现价产值的计算方法: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季度累计)现价增加值季度(季度累计)农 林牧渔服务业现价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上年度增加值率 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 季度累计)现价产值季度(季度累计)农林 牧渔服务业可比价产值 季度(季度累计)居民 消费价格指数 二、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概念 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 加的价值,为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现价中间投入 后的余额。增加值也叫附加价值或追加价值,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 的最终成果,即本单位或本行业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从宏观上来税, 增加值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即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 生产总值; 从微观上来说,增加值能客观反映企业单位或行业的投 入、产出、效益、速度和收入等情况。因此,计算增加值不仅是国 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微观的企业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增加 值和总产值相比较,一个最大的优点在于增加值避免了中间产品的 重复计算,消除了总产值计算时的重复因素,计算结果是社会最终 产品的价值。 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