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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日期:2020-06-09     浏览: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11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审计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00.97万元、4165.21万元、2010.74万元、8746.60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23%、11%、47%。2019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4.75万元、1749.47万元、-77.31万元、3013.11万元,占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2%、25%、-1%、44%。一至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6.92万元、1496.84万元、2016.07万元、5765.85万元。

  (一)请结合公司主要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客户名称、产品交付进度等,说明公司业务季节波动性特征,以及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最多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准则、是否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会计师按不同类型的业务分别说明对公司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公司的收入确认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不同季度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客户生产计划、结算周期等影响,通常在下半年占比较高,与航空制造业可比上市公司总体一致;公司严格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不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全年波动较大,主要系主要客户中航工业下属 A 单位 2019 年度比 2018 年度票据结算减少,2018 年收到的票据在 2019 年到期承兑以及客户结算周期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军用飞机、民用飞机零部件以及航空发动机零件的精密制造。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国防科工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科工财审【2016】527 号,公司就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客户名称、产品交付进度内容申请豁免披露。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系受托加工业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为: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具体政策为: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的实现:1)加工或销售合同正式签署并生效;2)受托加工产品或商品已发至客户,客户已签收或实际已使用。

  公司业务为根据委托方需求,按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质量等文件规定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完工产品在交付委托方验收后与产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即转移给委托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由于实际业务中存在“先交付、后签约”的情况,且在最终签订合同时,同一产品不同年度也可能存在不同结算价格。因此,只有在完工产品交付委托方,且相关加工合同已签订的情况下,收入的金额才能可靠计量。

  本公司属航空零部件制造业,下游客户主要系主机厂或分承制厂,产品最终用户为军方和民航、通航运营。行业中因航空制造业生产特点,其流程需经过原材料采购、零件制造、部件/整机装配、最终交付等过程,一般生产周期为 8-12 个月,下游客户一般在上年末或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根据产品计划安排和交付进度,结算往往集中在下半年甚至年底;在合同签署时间晚于交付情况下,下游客户通常结合自身资金预算安排确定与公司签署合同的时间,由于下游客户自身收款多集中于下半年,其与公司签署合同的时间也多集中于下半年;另外,行业中下游客户自身资金结算亦受到最终用户的采购计划、资金预算、资金结算管理流程影响,其自身产品验收和结算时间也多集中在下半年甚至年底。综上,公司营业收入通常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较高。

  注:2018 年度二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系由于客户就前期试制的某军机型号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所致。

  *三角防务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取得核准发行批复,无法查阅其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数据,上表所列第二季度数据为第一、第二季度合计数据。

  由上表可知,受行业特征影响所致,上述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本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与上述可比公司基本相符。

  综上所述,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存在季节性波动系行业特征所致,营业收入通常集中于下半年甚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年底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本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96.92 万元、1,496.84 万元、2,016.07 万元、5,765.8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全年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中航工业下属 A 单位 2018 年度票据结算增加(截止 2018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余额为 51,319,455.00 元),2019 年票据陆续到期承兑所致。同时,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客户通常在签订销售合同且产品交付验收后,一定时间内进行付款结算,故收款相较于营业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上述原因综合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全年波动较大。

  公司主要从事军用飞机、民用飞机零部件以及航空发动机零件的精密制造,主要业务包括飞机零部件加工业务、地面设备及其他加工业务,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系提供飞机零部件加工业务和地面设备加工业务实现的业务收入,我们将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视为关键审计事项,并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2、检查公司的加工业务合同条款,以评价公司有关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确认的加工业务收入,选取样本,检查营业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并检查相关合同的签署时间、产品交接单所载时间与收入确认期间是否匹配;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加工业务收入或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针对已交付未结算产品签署了新合同的,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的归属期间是否正确;

  经执行上述主要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并运行有效,公司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报告期内保持一致,营业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归属期间正确,产品结算情况回函与账面记录相符,我们获取的关于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二、年报显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34 亿元,较期初增加 35.19%,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2 亿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 98.51%,主要系本年度业务增长,根据合同约定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请说明报告期公司的客户信用政策,及与上期相比是否发生变化,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信用政策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除业务规模增加外,还受应收票据结算减少影响,公司 2019 年年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较上年末下降 6.65%,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公司根据客户背景、合作历史、结算记录、经营规模等情况,将客户分为 A、B、C三个信用等级,并分别授予客户 500 万元至 2 亿元不等的信用额度,考虑到客户的实际结算习惯,分别授予客户 2-3 年的信用期。本年度与上期相比,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如上表所述,本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相较于 2018 年度增加 43.7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019 年末余额相较于 2018 年末共计减少 6.65%,其中应收账款 2019 年末余额相较于 2018 年末增加 3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增长主要系本年度业务增长,根据合同约定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我们通过查看公司《信用政策制度》及主要商务合同,检查公司授予客户的信用期;通过查询账簿记录及原始凭证,检查客户实际回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未发现公司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三、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87.67%,较 2018 年的 54.59%大幅增加。请报备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并说明前五名供应商与上年相比是否发生变化及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比例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采购是否存在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重大依赖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变化及合计采购比例大幅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采购设备所致,该类采购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不存在对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本公司主要系从事飞机零部件精密加工业务,加工原料由下游客户提供,报告期内本公司采购业务主要系采购加工所用设备及辅料,2019 年度采购相较于 2018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募投项目设备投入增加所致。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睿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昊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属于进口代理公司。其中: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主要采购数控龙门五轴加工中心,向四川睿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采购五轴联动镗洗加工中心,向成都昊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要采购卧式加工中心,向昆山星视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主要采购大型龙门数控加工中心。

  四、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总体毛利率为 67.27%,比上年同期增加 6.49%。请结合公司业务拓展情况、主营产品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变化原因等说明毛利率增加的原因。

  公司一直专注航空制造领域,致力于关重、复杂零件以及小批量智能柔性生产的研发设计。2019 年度毛利率增加主要系前期拓展的某军工重点型号项目业务需求增长,其中关键重要件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增长,同时数量增加规模效应体现。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国防科工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科工财审【2016】527 号要求,公司申请豁免披露具体业务、产品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综合毛利率为 67.27%,相较于 2018 年度增加 4.09%,增加幅度为6.49%,主要系关键重要件在产品结构中占比增加。因公司业务以飞机零部件加工为主,不同零部件毛利率存在差异。通常关键重要件由于加工难度较大、加工风险较高等原因,毛利率高于其他产品。此外,公司业务主要为来料加工,公司加工成本构成中折旧、人工占绝大部分,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带来的规模效应也对 2019 年度综合毛利率增加有一定影响。

  五、年报显示,存货账面余额较期初增加增加 52.94%,主要系本年业务订单增加及热表生产线投入使用后产能增加,相应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请说明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的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存在存货减值风险,公司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系受托加工业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为: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具体政策为: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的实现:1)加工或销售合同正式签署并生效;2)受托加工产品或商品已发至客户,客户已签收或实际已使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飞机零部件精密加工业务,加工原料由下游客户提供,本公司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系指产品已受托加工完毕并发运到客户,因合同尚未签署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加工服务成本。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按加工成本计价,加工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折旧费用、耗用的自供加工材料(或原材料)以及含能源在内的其他制造费用。

  本公司存货期末价值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末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进行了减值测试,结合减值测试的结果,本公司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未发生减值情形,因此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我们对公司期末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观察了存货的外观、储存状况等,未发现重大损毁等迹象的存在。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交付受托加工产品进行了函证,对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相关销售价格进行了分析性复核,未发现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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