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4日讯 近日,北京米佳诺商贸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标注警示标志不真实的竹纤维户外T恤和竹纤维生态T恤,被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改正。
据京(丰)质监不罚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15年2月生产的香竹亭纤维户外T恤和竹纤维生态T恤,经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产品使用说明项目不符合GB5296.4和FZ/T73017一等品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其中香竹亭纤维户外T恤,款号XBY002-XZT,100件,销售价为76元/件,成本价49元/件。竹纤维生态T恤,款号XBY003-XZT,100件,销售价为86元/件,成本价81元/件。均已全部销售。该批产品货值金额16200元,违法所得3200元。
北京丰台质监局调查认定,上述行为属于生产、销售标注警示标志不真实的竹纤维户外T恤和竹纤维生态T恤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五项等。鉴于该批产品经该单位确认属于可熨烫产品,虽然标注错误但不会带来严重危害后果,北京丰台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该公司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米佳诺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6日,注册资本55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1幢435-2室,是一家经营销售针纺织品、日用品、建筑材料等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