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VOCs在线讯: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无锡市环保局获悉,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已经下发。技术指南对于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的适用范围、规定文件、术语等做了详细规定。详情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等方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等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订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我省化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其他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化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工程,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有效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为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水平,上海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