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_农学_农林牧渔_专业资料。第十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柱,是实现农业工业化、 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保障。县、乡农技推广体系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是 构成我县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第十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柱,是实现农业工业化、 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保障。县、乡农技推广体系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是 构成我县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基本网络。 汉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通过几代 人的努力,经历了不断壮大、精简缩编的艰难过程,创造了光辉的历史。这支队 伍在提高我县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实施农业结构调整战备,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 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振兴汉寿经济,实现农业历史性跨越做出了重要 贡献。 第一节 局直机关 一、原有机构和人员 1990 年,农业局内设机构有: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室、政工股、科教站、 粮油站、经作站、植保站(含农药监督管理站)、土肥站、农广校、种子公司等, 实有工资制干部、职工 203 人(含驻乡农技干部)。其后又陆续成立了优质农产品 开发中心、麻科站、优质棉良种加工厂、蚕桑作物工作站、种子工作管理站、农 业执法大队(将种子工作管理站并入) 。至 2002 年改革时,局机关和“小三场” 有正式干部、职工(不含驻乡农技干部)228 人。 二、改革后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04 年 4 月 18 日,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汉政办发〔2002〕40 号)文件,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寿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97 的通知》(汉发〔2002〕3 号)精神,设置汉寿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是主管农业经 济发展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一) 、职能调整 1.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交给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承担。 2.强化的职能 (1)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 合理配置。 (2)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 产后一体化发展。 (二)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调 查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制订落实农业增产措施,指导组织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作 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实施、抓好项目建设与管理,抓好农作物基地建设, 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组织起草种植业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 法和农业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 3.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措施办法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 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产 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及宜农 荒滩、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 98 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组织有害生物疫情普查;实施节水农业。 5.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实 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 开发工作和有关协会、学会、社会团体的工作。 6.组织实施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 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测、 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省、市、县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协助公安部门铲 除毒品源植物。 8.组织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负责抓好机关党建、计划生 育、干部人事、劳资与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内设 4 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的搜集、整理、综合和汇报,起草综 合性报告和汇报材料;组织农业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负责文电、机要、保密、 收发、档案等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 制度。 2.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申报和争取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好本局机关财务,归口管 理局各项资金;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独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农业统 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99 3.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 作,负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技术职务评 审工作;负责局机关与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4.政策法规股 负责对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实施监督,负责农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农业局行政编制为 13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纪检组长 1 名, 工会主席 1 名;其他工作人员 7 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 1 名。 (五) 、执法机构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汉寿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简称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 保留汉寿县种子工 作管理站牌子,正股级,由县农业局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对 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坑农、害农、 伤农案件;依法监督管理单位和个人经营农作物种子;协助公安部门铲除毒品源 植物。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8 名,其中:大队长 1 名,副大队长 2 名,其他工 作人员 5 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2.汉寿县农业科技情报站(简称县农业科技情报站), 加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站牌子,正股级,由县农业局管理。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管理 和丰收计划项目的管理与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教育、科技成果新技术的示范 与推广,拟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场、站、所管理与指 导;负责农产品开发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8 名,其中:站长 1 名,副站 长 2 名,其他工作人员 5 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3.汉寿县粮油作物工作站(简称县粮油作物站),正股级,由县农业局管理。 研究拟定粮油作物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 研究提出粮油作物发展的有关 措施办法;调查分析粮油作物生产形势和开发动态,提出结构调整、区域布局、 产品加工、质量改进、产后服务、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导粮油作物 产业化工作;组织粮油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发展粮油作物带方 向性和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 提出粮油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和新产品开 发计划。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4 名,其中:站长 1 名,副站长 2 名,其他工 作人员 11 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100 4.汉寿县经济作物工作站(简称县经作站),麻科站与经作站合并,正股级, 由县农业局管理。研究拟定经济作物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经 济作物发展的有关措施办法;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提出结构 调整、区域布局、产品加工、质量改进、产后服务、效益提高、栽培改革措施; 指导经济作物产业化工作;组织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发展 经济物带方向性和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 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 和新产品开发计划。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6 名,其中:站长 1 名,副站长 2 名,其他工作人员 13 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5.汉寿县植保植检站(简称县植保站),正股级,由县农业局管理。负责全县 植物检疫、病虫测报防治工作;负责新农药试验示范;负责对生产环节农药使用 监控与农产品残留农药进行检测;负责有害生物的普查与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 业编制 14 名,其中:站长 1 名,副站长 2 名,其他工作人员 11 名。管理人员实 行公务员制度。 6.汉寿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简称县土肥站), 加挂县农业环境保护站和基本农 田保护办公室的牌子,正股级,由县农业局管理。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土壤 普查、生态农业管理、有机肥料建设、节水农业工程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质量 与污染管理,农田环境监测与保护;负责耕地土壤分等定级、中低产田改造、秸 秆综合利用,实施土壤、作物测报。施肥技术指导与新肥料试验示范等工作。核 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8 名,其中:站长 1 名,副站长 2 名,其他工作人员 5 名。 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三、改革方案 (一)、人员定岗 1.定岗原则。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工作需要就是根 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配备合适人员,做到因事设岗、按岗 定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群众参与就是增强定岗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 路线,注重公平公正,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定岗工作;综合考评就是 在配备人员时,公布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采取竞岗演讲,民主推荐等方式进行 综合考察评价;组织决定就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参加竞争的人选,须由党 委审定, 通过竞争方式产生上岗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竟岗演讲、 民主推荐等情况, 研究决定。 101 2.竞岗范围。竞岗人选范围是:2002 年 6 月底以前局事业股站在册人员中 剔除提前离岗人员、 符合政策规定且本人申请愿意学习人员(符合学习培训条件, 而本人要求竞争落选的,按分流处理)、其他按规定不需竞岗人员后的所有事业 股站人员,包括种子公司 16 名干部,农科所干部 4 人,培训部 1 5 人,文印室 4 人,优棉厂 2 人。 3.人员结构和条件。人员结构总的要求是优化年龄结构,既重视年轻干部的 使用,也注意用好各个年龄段的干部,做到各层次人员“老中青”搭配得当,形 成合理阶梯,调整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促进各类人员的优化组合。 根据县机构改革有关文件规定,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条 件: 能够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符合干部队伍结构, 包括职务层次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的要求;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文化 专业知识, 理论政策水平, 组织协调和文字、 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经历;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廉政勤政,遵纪守 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 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4.定岗办法: (1)清退临时工及借调人员。 (2)关于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如何定岗分流的问题。根据中共汉寿县委 组织部、汉寿县人事局汉人字[2002]06 号文件规定,凡在此次机构改革前已批 准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范围,其人员已进行公务员过渡,并已按人录(1995)154 号文件解决了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工人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问题的单位, 其在 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工人不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职位的竞争上岗。 因组织原因尚未进行公务员过渡的单位, 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分两种情 况对待:①1995 年 3 月 1 日前,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参加了 1995 年全省统一 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参加所在单位公务员职位的竞争上 岗。②未参加 1995 年全省统一组织公务员考试的(除退伍兵、军转干部家属等政 策性安置人员外),正式调进现单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可参加所在单位公务 员(干部)职位的竞争上岗。这类人员参加公务员(干部)竞争上岗,事先须经组织 人事部门批准,对在竞争上岗中取得上岗资格的,三年内,须参加国家公务员录 102 用考试,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未办理公务员正式录用 手续之前,不按公务员工资制度套改、审批工资;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分 流。 (3)设置职位。在“三定”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以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 作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为依据,合理调整和设置职位,明确各职位的职责、 任务及任职资格条件,以此作为人员定岗的依据(具体岗位设置见局全员竞争上 岗实施意见)。 (4)实行全员竞争上岗。通过竞争演讲、民主推荐、现场打分公布、党委审 批确定。应参加竞争而拒不报名参加竞争的,按落岗分流处理。 (二)、人员分流 1.到龄退休。凡于 2002 年底,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 手续。 2.提前退休。至 2001 年底工作年限满 30 年的人员;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岁, 且工作年限满 20 年的人员, 经本人申请, 组织批准, 提前退休。 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前工作年限满 30 年,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达到提前退休或提前离岗年龄的人员, 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 可以参加竞争土岗, 如竞争落岗按“内退”待遇对待。 已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有关部门鉴定,按照有关政 策和程序办理病退手续。 3.提前离岗。凡男 1949 年 1 2 月 31 日以前出生、女 1953 年 1 2 月 31 日以 前出生的干部,均实行提前离岗。或男 1949 年 12 月 31 日至 1951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女 1954 年出生的,本人申请,可实行提前离岗,也可参加竞争上岗,如 竞争落选,一律按“内退”待遇对待。 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中,对 2001 年 1 2 月 31 日以前工作年限满 30 年, 年龄未达到提前离岗的,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也可实行提前离岗。 4.内退。 一般干部男 1949 年 1 2 月 31 日至 195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女 1954 年出生的,在机构改革中竞争落岗,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人 事局审批,可办理内退手续。 103 5.学习培训。凡至 2001 年 1 2 月 31 日止,年龄在 35 岁以下(不含 35 岁), 学历在大专以下(不含大专)或职称助级(不含助级)以下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局 党委批准,可以不参加竞岗,自费进行学历培训。学习期(一般为三年,至 2004 年底止)满(学习期间单位只负责基本生活费 200 元/月和养老保险的集体部分), 原单位有职位空缺、且符合所空职位任职条件的,当年可回原单位竞聘上岗;无 职位空缺的,可参与其他缺编单位的竞聘上岗。竞争落岗或未参加竞争上岗的, 予以分流,不享受此次落岗人员的安置政策。 6.自谋职业。支持领办、创办、承包、租赁企业和公益性事业单位,或到其 他所有制单位工作。 (三)、相关待遇 1.提前退休的干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适当上调职务工资档次和增加级 别工资。 提前 1 至 2 年办理退休手续的, 可上调 1 档职务工资; 提前 3 至 4 年的, 可上调 1 档职务工资;提前的 5 年以上的,上调 3 档职务工资。按照机关工作人 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办法,每提前 5 年可增加 1 级级别工资额,不满 5 年的按 每提前 1 年增加五分之一计算。以上所增加工资额—次性调整到位,从正式办理 退休手续的下月起计入退休费基数。 2.提前离岗的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单位的奖金福利待 遇,工龄连续计算,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 人员待遇。凡符合此次机构改革提前退休离岗政策的职工,在正常退休之前,由 局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 60%之标准发放工资,并由局负担养老保险的集体部分到 正常退休年龄。 3.内退人员内退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 95%,工龄连续 计算,待达到退休工作年限或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正 常退休人员待遇。 4.落岗人员的待遇: 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 实行两套方案安置落岗人员。 ①落岗人员安置实行一次性发放再就业补偿金。补偿标准:工龄 10 年以内的(含 10 年)每年 1.5 个月,超过 10 年以上部分(不含 10 年)的工龄每年 2 个月,最多 不超过 36 个月的基本工资;凡是统一分配的政策性安置人员(军转干部、城镇退 伍兵或志愿兵、大中专毕业生)工龄不满 5 年的,按 5 年工龄计算;对主动申请 104 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人员,可一次性增发 4000 元的再就业补偿金; 局统一负担养老保险集体部分至 2002 年 12 月底止,从 2003 年元月起一律由个 人负责。②落岗人员发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及办法:由局从 2002 年元月起统 一发至 2004 年 12 月底止,对工龄 1 0 年以内的(含 10 年)每月 180 元,工龄 10 年以上的(不含 10 年)每月 220 元;局统一负担养老保险集体部分至 2004 年 12 月底止,从 2005 年元月起一律由个人负责;2004 年底前,原单位有职位空缺的, 且符合所空缺职位任职条件的,可回原单位竞争上岗,竞争落岗一次性发给二年 的基本生活费,不再给其他任何补偿。 上述二套方案,落岗人员可以任选其中一项;自动分流人员只享受一次性再 就业补偿金的工龄补偿部分,不享受 4000 元的增发部分。落岗人员 3 年内保留 原有身份,其人事档案可移交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委托 其进行人事代理(包括办理工资晋升、职称评审、养老保险等),今后被有关单位 录(聘)用的,工龄可合并计算。 5.种子公司干部只能参与竞争上岗,并且必须先向破产清算组写出书面申 请,竞争落岗后,仍回种子公司参与破产;农科所干部只能参与竞争上岗,竞争 落岗后,仍回原单位。均不享受局内分流待遇和其他有关待遇。 6.由各业务股站经营使用的局集体所有固定资产( 含房屋、门面) 包括培训 部、文印室等,从 2002 年 9 月 1 日起统一收归局计财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违反,否则后果自负。 7.所有参与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每人交纳工作责任风险金 1.5 万元,方有资格参与竞争上岗;凡不交纳的按自动分流处理。对竞争落岗人员其 工作责任风险金全额退还。上岗人员的工作责任风险金不计息,从 2004 年元月 起以经营收入逐步偿还。 四、机构改革 从 1990 年至 2001 年,局直机关人员不断膨胀,经费十分紧张,已处于“无 力养兵”的状态。鉴于此情,局党委研究制定了详尽具体的改革方案,报经县委、 县政府批准,在县纪委、政府办、人事局、编办的支持与监督下,于 2002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在我县率先拉开了机构改革的序幕,历 经 22 天,于 9 月 6 日改革正式落幕。 105 表 14-1 农业局改革前后人员分布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单 位 改革前人数 6 7 3 改革后人数 局级领导 科级干部 办 公 室 计 财 股 政 工 股 法 制 股 后 勤 股 科 教 站 农 广 校 执法大队 经 作 站 粮 油 站 土 肥 站 植 保 站 种子公司 培 训 部 文 印 室 优 棉 厂 农 科 所 蚕 种 场 棉 种 场 合 计 13 3 2 1 5 3 1 10 18 17 17 27 75 15 4 2 9 2 1 228 90 1 8 改革时划到县农办直管 8 16 14 8 14 破 产 106 表 14-2 单 位 站 长 ( 大 队 长 ) 职 位 申 报 公布榜 申 报 人 员 徐智刚 李庆云 曾爱平 谢年保 张志远 金如年 熊国良 童得保 祝智辉 农业执法大队 科 粮 经 土 植 教 油 作 肥 保 站 站 站 站 站 表 14-3 单 位 副 站 长 ( 副 大 队 长 ) 职 位 申 报 公布榜 申 报 人 员 黄绍华 代 平 农业执法大队 科 粮 经 土 植 教 油 作 肥 保 站 站 站 站 站 李庆云 陈昭富 高绍华 蔡明宏 戴清明 丁立君 黄 庆 蔡和平 熊国良 毛芳莉 刘碧蓉 张志远 周 凯 姜 云 叶长青 李忠彩 青光浩 表 14-4 单 位 干 部 主 要 技 术 岗 位 申 报 公布榜 申 报 人 员 陈毅刚 刘建国 陈欣 袁丛林 瞿科 李建德 代立新 张富华 李建明 杨美丽 双巨强 高绍华 李固成 黄 庆 丁立君 雷祝英 李 云 戴立新 华 农业执法大队 科 粮 经 土 植 教 油 作 肥 保 站 站 站 站 站 刘碧蓉 杨建星 姜 杜国强 周 凯 毛福秋 李忠彩 黄声明 107 表 14-5 单 位 干 部 一 般 技 术 岗 位 申 报 公布榜 申 报 人 员 农业执法大队 陈毅刚 刘建国 陈 李 欣 袁丛林 瞿 科 星 刘一叶 利 何保元 杜国强 李建德 伍 科 教 站 刘吉成 刘一叶 彭基胜 何维君 陈文清 何保元 黄明星 粮 油 站 邓丽敏 胡志波 罗晓玲 刘吉成 李建明 杨美丽 双巨强 高绍华 李 李 利 伍 星 张富华 李忠彩 慧 何维君 星 利 刘一叶 李美玉 李红专 邓 陈文清 万晓菊 何保元 黄明星 邓丽敏 邓立芬 伍 经 作 站 杨建波 卢爱第 史信莉 周 凯 李建德 陈 欣 胡志波 庆 罗晓玲 刘吉成 刘建国 杨建星 李固成 张富华 黄 雷祝英 黄声明 丁立君 匡朝凌 李 李 土 肥 站 利 刘一叶 李美玉 匡朝凌 邓 华 毛福秋 慧 彭基胜 李红专 陈文清 万晓菊 杨建波 卢爱第 史信莉 胡志波 刘碧蓉 黄声明 姜 云 邓立芬 李美玉 彭基胜 万晓菊 邓立芬 杨建波 卢爱第 史信莉 罗晓玲 杜国强 陈毅刚 袁丛林 毛福秋 植 保 站 双巨强 李忠彩 代立新 杨建星 李红专 匡朝凌 黄明星 邓丽敏 瞿 科 邓 慧 李 华 108 表 14-6 单 位 技 工 岗 职 位 申 报 公布榜 申 报 人 员 农业执法大队 科 粮 经 土 植 教 油 作 肥 保 站 邓家旋 黄丽霞 王立军 何行健 崔澧河 陈寿安 周 宏 芳 陈寿安 周 宏 站 站 崔澧河 李盈娟 高 何行健 崔文忠 邓家旋 伍 荣 站 站 何行健 陈寿安 王立军 李盈娟 周桃仙 何行健 黄丽霞 周 宏 表 14-7 单 科 教 位 站 工 勤 岗 职 位 申 报 公布榜 申 报 人 员 杨瑞秋 向远明 杨大鼎 赵浪连 高 芳 双 粮 油 站 李盈娟 向远明 崔澧河 李 何继民 赵浪连 何兰芳 青金枝 周桃仙 杨瑞秋 杨大鼎 黄丽霞 经 作 站 李 双 崔文忠 伍 荣 何继民 武 青金枝 赵浪连 宋 向远明 李 土 肥 站 双 陈寿安 王立军 武 何继民 何兰芳 宋 青金枝 伍 荣 李盈娟 周桃先 杨瑞秋 杨大鼎 植 保 站 伍 李 荣 青金枝 何行健 何兰芳 双 宋 武 高 芳 崔文忠 109 表 14-8 类 别 汉寿县农业广播校职位申报公布榜 职 1 1 数 申报人员 王昭月 聂虹筠 办学干部 工作人员 表 14-9 类 别 农业局机关后勤(司机)职位申报公布榜 职 1 数 申报人员 黄富儒 后勤(司机) 表 14-10 农业局改革时提前离岗、内退、内休人员花名册 项 目 人 彭兴云 郭龙章 雷先桃 陈玉贵 员 提前离岗 李春堂 周赤林 龚国初 余金菊 内 内 退 休 黄文斌 肖来保 高绪凤 邹银枝 张月梅 李厚春 陈忠华 表 14-11 农业局改革时被分流人员花名册 第一方案人员 黄文坤 刘加新 钟亚敏 周 李 曹 双 廖 虎 黄 勇 代维民 高 勇 雷 玲 向阳葵 崔澧河 英 何继民 鲁介武 帅国元 代立新 文 高 革 芳 第二方案人员 朱树理 肖广明 周 宏 莉 罗爱媛 青金枝 何兰芳 陈美云 杨 鄢立祥 陈 勇 廖金德 周建军 刘太安 何立平 健 王兆梅 匡卫红 郭兰枝 王金琼 红 张孝清 赵浪莲 赵立平 梅幺妹 席瑞莲 吴海波 王幼平 何四妹 肖 罗亚芬 朱桂先 陈曼霞 110 表 14-12 单 科 教 站 位 岗 站 主 位 长 岗 曾爱平 陈昭富 李建德 何保元 宋 武 向远明 徐智刚 黄绍华 袁丛林 陈 欣 邓家旋 金如年 农业局岗位任职公示表 姓 李庆云 张富华 名 副站长 一般岗 技工岗 工勤岗 队 长 岗 执 法 大 队 副队长 主 一般岗 技工岗 站 长 代 瞿 平 科 陈毅刚 经 作 站 副站长 主 岗 一般岗 技工岗 工 站 勤 长 熊国良 蔡和平 李固成 丁立君 雷祝英 黄 崔文忠 伍 荣 杨大鼎 谢年保 代清明 蔡明宏 李建民 双巨强 高绍华 杨美丽 陈文清 何维君 邓丽敏 伍 星 黄明新 黄丽霞 杨瑞秋 童得保 张志远 刘碧蓉 匡朝凌 陈寿安 王立军 祝智辉 青光浩 叶长青 杜国强 黄声明 李忠彩 毛福秋 邓 慧 杨建波 罗晓玲 周桃仙 李盈娟 何行健 黄富儒 毛芳莉 姜 云 庆 万晓菊 刘吉成 刘建国 李红专 周凯 杨建星 粮 油 站 副站长 主 岗 一般岗 技工岗 工 站 勤 长 岗 土 肥 站 副站长 主 一般岗 技工岗 工勤岗 站 长 岗 植 保 站 司 副站长 主 一般岗 技工岗 工勤岗 机 注:①技工和工勤岗按参加竞聘职工要求,统竞后由局里调整安排; ② 为原种子公司干部。 111 四、改革成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 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 县编办的大力支持下, 农业局的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 分步实施的原则,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于 2002 年 8 月完成了全局机 构改革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一是精简了机关的机 构和编制。农业局机关原有 5 个行政股室,即:计财股、政工股、法制股、业务 股、办公室,现精简到 4 个,即:计财股、政工股、法制股、办公室,精简 20%。 行政编制数原 17 个,现精简到 13 个,精简 24%。二是行政、事业人员分开,竞 争定编定岗,分流了超编人员。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均为行政编制公务员,非行政 编制公务员均回到二层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按照上级下达的 69 个编制数,通过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进行定编定员,富余人员进行分流。这次改革共分流 64 人(其中提前离岗 8 人,退休 3 人,内退、病休 4 人,自谋职业的在 49 人) ,精 简 40%;2004 年 12 月,按政策安置了退伍士官何继民。三是激化了全体工作人 员积极性。通过竞争上岗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显现出 三个“增强了”的好势头:即领导的凝聚力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增强了,干部 的事业心增强了。全局上下呈现出紧张有序、廉洁高效、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具有突出贡献的农业专家 何大寿,男,生于 1941 年 1 月。湖南汝城人。中共党员。1955 年毕业于湖 南省长沙农校。曾任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参加农业技术工作 40 年来,一直在基层蹲点,从事农技推广和农业应用科 学的研究工作。探索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科研成果,传播科学技术,开创了 洞庭湖区杂交稻生产新局面。先后获省、市、县科技进步奖、推广奖和丰收奖 11 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省级丰收奖 2 项。被县、市记功四次,记大功三 次, 1992 年省总工会记特等功一次, 1989 年常德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 1992 年省人民政府授予省劳动模范,同年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市委四 次授予“优秀党员”。1991 年湖南省委授予“优秀员”称号,1990 年出 席省第六次党代会。1991 年汉寿县委、县政府授予首届“科技兴县”一等奖, 同年常德市委、市政府授予“科技兴常”奖,1991 年常德市委、市政府授予“扎 根基层科技兴农的标兵”称号,1992 年湖南省农业厅、省人事厅授予“湖南省 112 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称号,1991 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优秀农业科技 工作者”称号,从 1992 年 10 月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龚国初,男,195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农艺师。1975 年毕业于常 德农校植保专业,同年分配到汉寿县植保植检站工作。30 年来,悉心观察,勤 于总结,摸清了我县棉花、水稻等农作物主要病虫的发展、发展规律;执着追求, 乐于奉献,实现了为汉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效的夙愿。他所主持的参 与研究推广的增产菌、溴敌隆大面积农田灭鼠、扑虱灵防治稻飞虱、病虫草鼠综 合防治、棉铃虫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等 21 个科研、推广项目,分获部、省、市科 技成果进步奖和丰收计划奖。 “棉铃虫发生规律及防治研究”等多篇论文在省报 刊物上发表。曾先后获得常德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常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常德市十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省委组织部授予的“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 家”,等光荣称号,1999 年 5 月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 戴清明,男,中共党员,高级农艺师。出生于 1961 年 12 月,1982 年 7 月 毕业于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农学专业,同年分配到汉寿县农业局工作。先后在县 土壤普查办、农业区划办、县土肥站、沧港镇农科站、县农科所、县科教站、县 粮油站工作。曾担任沧港镇农科站站长、县农科所副所长和粮油站副站长职务。 曾主持我县的“湖南省‘两系法’杂交水稻育种攻关”、农业部“吨粮田”和“高 效吨粮田” 建设攻关、 “双季稻区油稻再生稻等高效种植制度研究与应用” 、 “优 质油菜新品种推广”、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水稻大面积高产高效栽培技 术研究与应用”、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水稻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 与应用”、“水稻优质丰产工程”、“超级稻推广”等科研项目。通过这些项目 实施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促进了全县粮油作物产量的提高、品质的优化(粮 油作物优质率净提高 45%以上),农业生产效益普遍提高;其研究技术、模式和 经验全省推广。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 11 项,选育出通过省市审定和 通过区试的品种 8 个,13 篇科技论文在国家和省部级学术刊物或年会上发表与 交流。2001 年获得第三届“常德科技之星”,2005 年 4 月被中共常德市委、市 政府评为首批“十百千”人才工程专家。 113 第二节 局属小三场 一、农科所 农科所座落于株木山与西竺山之间的沧浪水闸以东, 是我局以水稻为主的科 研、示范基地,从 1993 年后其科研职能明显削弱。2004 年,该所有总人口 295 人,其中管理人员 4 人、国家干部 4 人、全民职工 5 人、工资制农牧工 4 人,经 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全民职工 3 人(在社保发退休工资的 2 人)、 工资 制农牧工 5 人(在社保发退休工资的 1 人),自然增长的退休农牧工 68 人;全所 有办公楼、自来水设施等固定资产原值 84 万元。总负债 94.3 万元,其中欠银信 部门本金 90 万元,历年欠发工资 3 万元,欠局款 1.3 万元;全所共有耕地 593 亩(其中水田 325 亩、旱土 267 亩)、养殖水面 274 亩。 二、清水坝园艺场 园艺场座落于株木山清水坝水库东侧, 是一个果树(主要是柑桔)生产科研基 地。全场人口 118 人、旱地 49 亩、成果桔园 180 亩,有场房、供水设备等固定 资产。2004 年,由县政府决策,其土地整体转卖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对 农牧制职工给予了经济补偿和安置,从此正式撤销了“国营汉寿县清水坝园艺示 范场”。 三、棉花原种场 东洲棉花原种场位于围堤蓄洪大堤西端的沅水旁,是我局棉花新品种试种、 杂交棉制种等科研基地。目前主要种植的作物主要是蔬菜,其次是棉花。该场有 1295 人,全场实有集雨面积 1978 亩(不含版土内的沅水大堤面积),旱土 1010 亩,精养水面 210 亩;全场有场房、学校、供水设备、排灌设施等固定资产原值 114 40 余万元;总负债 113.19 万元,其中欠信贷部门本金 70 万元,内债 27 万元, 历年来欠发工资 10 万元,应付局款 6.19 万元。 四、蚕种场 蚕种场座落于洋淘湖与岩汪湖之间,是我局集蚕桑科研、生产和蚕种生产的 示范基地,目前以蚕桑生产为主,其次是水稻生产。2004 年来,全场有 289 人, 旱土 723 亩,水田 27 亩;有办公楼、烤茧房、自来水设备等固定资产原值 420 万元;总负债 40.9 万元,其中欠银信部门本金 26 万元,历年欠发工资 10 万元, 应付局款 4.9 万元。 第三节 乡镇农技站 15 年来,我县乡镇农技站在基础条件建设、人员管理、单位性质确定等方 面主要开展了“五有”农技站达标、议转平、招聘干部、“三定”、创建示范农 科站、机构改革等六大活动。 一、“五有”农技站达标活动 随着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民,农技推广网络的渐趋完善,乡镇农技 站已成为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农业技术推广的基础力量。为了 加强乡镇农技队伍建设,适应农业升温的需要,常德市农业局于 1989 年 5 月 14 日以常市农字(89)第 12 号文,下发下《关于开展创“五有”乡镇农技站活动的 通知》。“五有”的具体内容是:有一支业务素质、团结战斗,稳定的农技推广 服务队伍;有 5 亩以上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有能保证农技人员正常学习、工作 和生活的站房;有开展两个服务(技术服务和经营服务)的基本设施,并产生了较 好的服务效果;有健全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每个村至少有一名村农技员, 115 每个组至少有 2-3 个科技示范户,并在乡站存档备案。该活动原定三年完成,但 实际经历了五年。我县 1989-1991 年每年各有 6 个、1992 年有 10 个、1993 年有 6 个乡镇农技站通过了达标验收。 二、“议转平”工作 表 14-13 乡镇农技员“议转平”纳入城镇集体劳动计划人员花名册 单 位 冯德喜 陈 波 蒋敬孝 彭全贵 青光鼎 张吉初 彭焕初 曾孝春 瞿新国 王国华 金桂清 肖乐云 童成彪 周立文 万爱仁 彭明亮 刘克诚 李新发 刘正祥 罗尚昆 高伟生 肖新国 周汉富 李万利 青以顺 胡国华 第一批 第二批 城关镇 西竺山 周文庙 坡 头 鸭子港 酉 港 文 蔚 洲 口 罐头嘴 沧 新 港 兴 彭焕清 张先发 陈秋凤 青以勋 帅泽娟 黄书生 童成梓 彭向神 成子桂 彭永胜 彭汝文 聂仁清 曾庆权 熊礼政 万志荣 廖后甲 高坤明 易世规 瞿四老 刘满春 李根初 盛棉贵 龚桂保 刘青山 刘选隆 陈春生 王可畏 凤定华 胡卫和 肖顺礼 袁绍宏 李新高 丁恩桂 李盈前 邓国军 曾再学 彭晋安 陈光元 朱红霞 张良振 谢建明 赵寿政 代大群 陈春初 曾双保 李新跃 彭雪成 彭继祖 王庆云 刘甫初 刘军甫 刘献金 黄贵宝 伍玉燕 刘景安 杨瑞刚 李桂生 龙伯春 陈长清 陈腊初 黄腊枝 胡子希 曾友湘 李端阳 李才能 黄竹清 聂家桥 毛家滩 朱家铺 丰家铺 东岳庙 岩 嘴 株木山 太子庙 毓德铺 崔家桥 三 和 龙潭桥 军山铺 月明潭 阳南塘 百禄桥 蒋家嘴 围 堤 大南湖 岩汪湖 116 陈明德 刘美清 为了搞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充分调动乡镇农技员 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的发展。常德市农业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财 政局、粮食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决定,以常市农字(89)第 22 号文,下发了《关于 将乡镇农技员纳入城镇集体劳动计划管理和供应“议转平”口粮》的通知,并制 定了具体详细的实施细则,要求该项工作于 9 月前结束。我县第一批按期批了 80 名,县农业局、粮食局、财政局于 1990 年 6 月 21 日以汉农(联)字(1990)第 7 号文批准已纳入城镇劳动计划管理的 80 名农技员从本年度元月 1 日起供应“议 转平”口粮;于 11990 年下半年补办了第二批 14 名。并由县财政给予了一定的 粮食差价款。 三、招聘农技干部 表 14-14 1992 年招聘农技干部名单 单 位 姓 陈 彭全贵 名 波 龚玉彪 来 源 西竺山 坡 头 农技员 农技员 农技员 农技员 孙贤元 农技员 农技员 农技员 农技员 农技员 农技员 村骨干 村骨干 村骨干 鸭子港 酉 文 港 蔚 彭焕初 青光鼎 童成标 周文义 陈光元 曾双保 王可畏 刘景安 李盈前 毛跃祥 杨冬平 黄道谷 朱家铺 崔家桥 军山铺 围 堤 岩汪湖 毛家滩 丰家铺 罐头嘴 1991 年下半年(时间不详),按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考条件,由县人事 局、农办、县经管科联合,通过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从农技员和村级骨干 117 中公开招聘了 15 名农技干部,其中有二名村级骨干。次年 5 月按农技干部待遇 安排到了有关乡镇站。到 2004 年止,已有十二名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四、“三定”工作 所谓“三定”,即定性、定编、定员。 表 14-15 单 位 彭明亮 王国华 金桂清 高伟生 张先发 陈秋凤 熊先枝 涂贤明 万爱仁 胡静明 曾孝春 乡镇农技员“农转非”与招工人员花名册 第二批 瞿新国 杨 文 高德平 黄 李新发 彭焕清 周国清 刘伏元 芳 蒋敬孝 刘克诚 刘正祥 罗尚昆 刘 芳 王明前 周汉富 张吉初 许厚庭 雷中平 青以顺 李万利 龙春堂 彭永胜 彭向神 任秋仕 青以勋 胡国华 成子桂 帅向波 第一批 西竺山 周文庙 坡 酉 文 洲 头 港 蔚 口 鸭子港 罐头嘴 沧 新 港 兴 童成梓 孙中云 彭汝文 陈长清 王再炳 彭晋安 高坤明 陈光元 朱红霞 易世规 张良振 瞿四老 曾友湘 谢建明 赵寿政 朱清华 陈春初 刘青山 李新跃 彭继祖 王庆云 刘君甫 刘献金 伍玉燕 袁绍宏 聂新芳 胡新立 聂仁清 刘运俊 邱 俊 曾庆权 熊礼政 刘明庭 万志荣 邓国军 廖后甲 曾再学 胡子希 帅立勇 李端阳 李才能 黄竹清 张 丽 李根初 孙文华 盛绵贵 代大群 龚桂保 陈明德 刘选隆 杨瑞红 陈春生 彭雪成 刘甫初 李志友 凤定华 刘美清 胡卫和 黄贵宝 肖顺礼 李新高 丁恩桂 杨瑞刚 魏章升 龚凡初 伍伏保 黄腊枝 聂家桥 毛家滩 朱家铺 丰家铺 东岳庙 岩 嘴 株木山 太子庙 毓德铺 崔家桥 三 和 龙潭桥 军山铺 月明潭 阳南塘 百禄桥 蒋家嘴 围 堤 大南湖 118 岩汪湖 龙伯春 田爱珍 李桂生 1991 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991]59 号)《关于稳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的通知》。《通知》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性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 组成部分,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第一批于 1994 年 12 月 25 日由常德市劳 动局批准了计划内 30 名农技站长和 2 名种子公司借用制种人员,于全县 228 名 农技员(其中农艺师 26 人,助农 67 人,技术员 31 名)中筛 37 人报批(占总人数 的 16.2%),县农业局争取的熊香枝、陈秋凤、田爱珍、孙中云、胡静明等五名 城镇户籍人员转招。1995 年第二批乡镇农技员“农转非”招工 70 名。 表 14-16 单 位 姓 名 乡镇农技员“农转非”人员花名册 单 岩 位 嘴 姓 名 城关镇 西竺山 周文庙 坡 头 冯德喜 聂国富 张茂友 蒋道友 周光宏 郭进华 严定桂 叶华枝 刘祖高 胡友才 谢少兵 黄辉堂 谢国友 株木山 太子庙 毓德铺 崔家桥 胡长阶 解以来 聂春华 王梅甫 聂伏生 鸭子港 酉 文 洲 港 蔚 口 翦友祥 张美春 许世莲 丁双喜 郭道斌 袁伊春 马异明 蔡志魁 三 和 廖 锐 龙潭桥 军山铺 月明潭 张先桃 刘新利 符元香 黄志明 周三保 刘祥章 罐头嘴 沧 港 刘爱红 卢志伟 王运娥 梅菊香 立 新 兴 陈顺国 罗尚仲 徐晓龙 刘云付 周小华 郭新 阳南塘 百禄桥 蒋家嘴 围 堤 匡常民 肖家宏 邱达喜 聂家桥 毛家滩 朱家铺 丰家铺 东岳庙 朱达群 李丽枝 陈凤荣 大南湖 岩汪湖 合 计 51 119 1997 年 4 月 21 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汉办发(1997)16 号《关于迅速落实 乡镇农业“七站”“三定”工作的通知》后,我县又审核呈报了 51 名农技员, 但只转了户口没有正式招工。且汉办发(1997)16 号文件规定对乡镇农技站的事 业费和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办法,纳入财政预算。其人员工 资按定编人数由县、乡财政和站 5∶3∶2 的比例负担。 五、农技推广示范站建设 为了加强我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建设,提高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根据 省政府领导指示,1994 年,省农业厅在全省开展了以湘潭县泉塘子乡农技站为 榜样,办好一批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站的活动。通过县乡两级努力,我县太子庙镇 农技站于 1995 年 2 月 24 日成为了第一批 62 个乡镇农技站获得“湖南省农业技 术推广示范站”称号之一。1999 年酉港镇农技站为我县争得了第二个示范站的 荣誉。 六、机构改革 表 14-17 单 位 姓 名 改革后乡镇农技员留任花名册 单 新 曹向胜 李兴发 卢建新 位 兴 刘明庭 王再炳(返聘) 彭晋安 高坤明 李才能(返聘) 李根初 陈春初 彭继祖 胡卫和 李桂生 24 人 姓 名 龙阳镇 洋淘湖 周文庙 坡 头 聂新芳 高德平 刘克诚 朱云祥 周国清 张先发 涂贤明 龙春堂 童成军 刘运政 周汉富 聂家桥 毛家滩 朱家铺 东岳庙 株木山 毓德铺 龙潭桥 蒋家嘴 岩汪湖 合计 鸭子港 酉 港 文蔚 洲 口 罐头嘴 沧 港 2002 年下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展开了全县性的 机构改革,乡镇农业“七站”(湖平区水利水电站单列)合并,成立农业综合服务 站,在我县乡镇农技推广站正式消亡。通过改革,全县 119 名农技干部,留任 120 32 人, 调减 73.1%; 259 名农技员, 仅存留 24(其中返聘 2 名)名从事农技推广(种 植业)服务工作,其余各奔生路。县农业局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只负责技术指 导,其经费与人员编制划归所属乡镇。 表 14-18 单 位 曾志文 李桂英 邓健利 王 健 青 城关镇 西竺山 围 堤 周文庙 坡 头 鸭子港 酉 文 洲 港 蔚 口 汉寿县农技干部统计表 改革后人员 杨群伟 王浩毅 (代) 改革前人员 勇 陈爱国 陈光明 刘赛华 彭立华 张科健 王光明 刘志平 童功勋 张良友 代立忠 谈宗广 卢建新 曹志刚 赵建新 王 文彬 廖秀明 徐祖科 罗新春 刘伟明 熊秋红 徐先军 李元广 叶孟兰 丁会军 曾 文 罗深喜 王浩毅(代) 健 曾庆忠 周显春 彭 黄道谷 龚国红 张 进全 余超群 李江波 丁勇军 黄忠尧 陈海清(代) 徐晋保 李绍刚 梅 黄明波 郭 周 敏 茗 军 昆 进 刘小娟 波 赵安科 金孟勇 周维彬 杨 鲁介文(代) 彭立华 代立忠 赵建新 赵安科 廖秀明 徐先军 王 波 罐头嘴 沧 新 港 兴 黄道谷 陈海清(代) 徐晋保 黄明波 郭 周 斌 李春发 毛跃祥 李旺生 邓龙飞 陈立斌 陈海红(代) 李 荣 管乙军 高雪太 李 忠 朱新彩 胡跃祥 121 聂家桥 毛家滩 朱家铺 丰家铺 东岳庙 岩 嘴 株木山 太子庙 毓德铺 崔家桥 三 和 龙潭桥 军山铺 月明潭 阳南塘 进 斌 卢爱民 雷治刚 彭 李春发 郭小辉 张海冬 张 王健华 毛跃祥 帅谢华 朱 李旺生 熊健刚 丁 飞 吴 浩 夏文杰 邱先国 利 王庆桂 曾泽降 邓龙飞 陈健国 罗小艳 陈昭月 廖建华 陈立斌 罗志刚 陈 李 荣 周滋强 莉 杨振华 曾宪强 廖建明 陈海红(代) 管乙军 徐井刚 曾宪利 高雪太 罗喜美 饶 李 忠 郭志斌 刘德福 连理庭 敏 李建军 朱新彩 朱国化 刘建军 曾海军 胡跃祥 刘 蒋家嘴 百禄桥 大南湖 郭敬峰 曾双保 朱志勇 肖新良 胡亚兰 罗先圣 李和平 王景林 健 曾树文 童 珍 曾双保 罗先圣 彭庭军 曾 健 岩汪湖 彭庭军 李盈前 曾 注:(代)为以职代干。 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