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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0-11     浏览:13    

  为认真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湘阴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8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湘阴县位于湖南省北部,居湘资两水尾闾,濒南洞庭湖,是一个种植双季水稻为主的农业大县,古称“楚南首治”,今为“湘北粮仓”。全县总面积1581.5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156个行政村,总人口77.85万人,农业人口59.69万人,耕地总面积73.5万亩,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县。2018全县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83.45亿元,增长5.5%。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26.1万亩,同比下降0.57%,其中稻谷播种面积124.46万亩,同比下降0.63%。油料播种面积15.52万亩,同比增长8.82%。棉花播种面积200亩,同比下降94.95%。全年粮食总产量51.5万吨,同比下降2.49%。其中,稻谷产量47.21万吨,同比下降2.52%;全年棉花产量16吨,同比下降94.95%。水果总产量5.82万吨,同比增长2.15% 。全年出栏肉猪75.23万头,增长1.77%;年末生猪存栏49.73万头,同比增长5.54%。出笼家禽262.16万羽,同比增长1.8%。全年肉类总产量5.79万吨,同比下降4.98%。禽蛋产量0.97万吨,同比增长5.3%。全年水产品产量15万吨,同比增长6.5%。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15元,增长7.7%;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00元,增长8.3%。

  水稻是湘阴县第一大优势农作物。2018年全县水稻总播种面积130.2万亩。其中早稻面积62.1万亩,一季稻3.6万亩,晚稻64.5万亩,双季稻比例为97.2%。全年水稻总产量47.21万吨,平均单产362.6公斤。整体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创建了36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其中:示范基地15万亩,创建基地21万亩)。从2005年始,连续11次被评为全国(省)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农业科技对水稻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达62%。区域内共有稻米加工企业12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8家,打入国际市场的稻米品牌2个;全县发展水稻专业化合作组织达83家;“企业+基地+农户”订单收购稻谷面积80万亩以上,收购稻谷总量25万吨以上。全县发展不同规模种粮大户6587户,流转稻田面积389678亩,占稻田面积的59.5%,其中10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达648户,流转稻田面积达168183亩。

  根据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湘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阴发〔2011〕6号)文件,我县按乡镇建制设立了14个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的牌子,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为股级纯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和乡镇共同管理。按区域设置了7个水产技术服务站。

  全县共核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5人(湘阴编办发〔2012〕55号),其中:种植业138人,畜牧业74人,水产业13人,农机业10人,财政全额保障率为100%,用文件明确和细化了公益性职责;全部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套改,享受了公务员同等待遇标准,足额保障了乡镇农技人员工资待遇。我县于2012年向国家申报立项,并获准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条件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622.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23万元,地方配套299.2万元;新建站房10个2400平米,总投资259.2万元,投资改扩建站房9个2300平米,投资135万元;14个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新购置仪器设备987台套,总投资228万元;现已全部建设到位,并通过国家验收,确保了14个乡镇农技站均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办公设施齐全。

  全县所有乡镇农技站均建立了《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并实现了制度上墙。此外,还建立了包括岗位责任、财务管理、学习制度、科技入户制度和值班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制度上墙,实现了用制度管事。

  持续组织开展了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工作,通过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创建方案、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年终奖罚兑现等措施,收效良好,全县14个乡镇农技站,通过自查、申报评定、专项测评等环节,共评定出五星级农技站1个,三星级农技站6个,二星级农技站5个,一星级农技站2个。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和省农业委统一安排,全县每年均选派了1-3名县级骨干参加部级集训,40名左右基层农技骨干人员参加省级集中统一培训,选送5-10人到湖南农业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学历提升;举办县级专题农业技术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00人次以上,促推农技人员知识技能更新;以技术指导员为核心采取集中讲座、农民田间学校、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办科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种养骨干培训400期次以上,培训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专业大户等1万人次以上,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入户到田,参训人员对培训效果非常满意。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开办了5所示范性农民田间学校,每所农民田间学校构建了一个由县农业专家、乡镇技术负责人和村负责人构成的长期运行的技术服务小组,培养了一名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带动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立了一个科学试验示范田(场);办好了一个农业技术信息宣传栏。每年组织开展了1期以上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培训,4期以上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效果良好。依托项目支持建立了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共完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13项。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与湖南省农科院签订了农业战略合作协议,广泛开展农业科技攻关示范、人才培养等全方位合作,与湖南农业大学在现代粮油产业创新工程、中南五省粮食高产高效攻关等农业项目上开展了合作,与君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百树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凯佳生态农业示范园、湘阴县镇源生态农业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湘阴县义和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新型主体开展广泛的农技推广合作,以此构建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农业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实现了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有力地提升了农技服务效能,促进了产业提质增效。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扎实推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三星级及以上服务农技站达到40%以上。探索开展农技人员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公益性与经营性农技推广服务融合发展,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技人员创新创业等,并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

  (二)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稳步提升。全县1/3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1/6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异地培训,培养一批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明显加强。全县建设2个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签订建设协议,规范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

  (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围绕农业转型升级、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遴选发布主推技术,推广一批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积极创办农民田间学校示范校,开展互动式、参与式培训,着力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和技术难题,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效益明显提高。全县遴选200个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建档培育等方式,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六)农技推广信息化切实加强。全县80%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湘农科教云等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率达到100%。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在岗率和农技服务效果。二是探索农技服务增值取酬有效路径,允许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的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三是完善融合发展机制,发挥公益性推广机构在多元化推广体系中的枢纽作用,通过派驻人员、共建平台、合署办公等方式,实现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四是引导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根据种植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全县组织80名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省级组织40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开展异地(出县)培训,县内组织培训40人。继续开展学历提升,全县支持2名基层农技人员进行高升专、6名进行专升本,支持1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攻读农业硕士。

  围绕优势水稻产业发展,通过合作方式,在漕溪港办事处建设1个以“中稻—再生稻”超高产栽培为重点的示范基地;在鹤龙镇人民政府建设1个以“水稻+龙虾”高效种养为重点的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做到规模适度(40亩左右)、长期稳定、农机农艺融合、绿色生态种植、种养综合示范,并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和辐射源、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与基地主体签订10年以上的合作建设协议,按省级统一规范要求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一是引导农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因地制宜,结合农业部和省农委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民技术需求,遴选发布主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形成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等开展展示推广,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全县重点推广5项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即:“中稻-再生稻”“四防一增”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水稻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病虫草绿色防控及与专业化防治融合技术,“水稻+虾”综合高效生态种养技术,稻草高效还田应用技术。二是创新技术推广方式。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民田间学校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农技〔2017〕32号)要求,创办6所农民田间学校示范校,开展互动式、参与式培训,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

  (五)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50名农技推广骨干担任技术指导员。遴选一批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全县共遴选200个。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建档培育等方式,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六)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推动专家教授、农技人员、经营性服务组织等通过农技推广信息化平台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为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发动组织农技人员广泛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湘农科教云等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将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绩效管理。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筛选推介发布主推技术、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举行项目启动仪式,部署项目实施。

  1、组织开展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活动。制定乡镇农技星级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组织精干力量巡回指导乡镇农技站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2、搞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制订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试验示范方案,明确对口服务指导专家和每个试验示范项目责任人,落实基地建设各项技术措施及基本建设任务,进行跟踪检查、指导、综合管理、基地验收等。

  3、开展科技示范主体培养以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组织专家组筛选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织技术指导员编制技术指导方案,开展上门指导服务,编印技术资料,向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发放物化补贴,开展科技培训及农民田间学校培训。

  4、农技人员培训。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农技推广骨干按上级通知时间到省级培训基地开展异地培训。在县内组织专家组成员对县乡农技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湘农科教云平台系统,组织农技人员学习交流,持续提高业务能力。

  县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专抓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县财政局专职副局长负责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主任组织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项目实施日常工作;相关成员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综合与处理,情况综合及担任信息联络员。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80号)文件关于本项目资金用途及标准规范进行使用:

  一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占经费总量的35%左右,下同)。其中: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20%左右)。完成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星级服务创建、农民田间学校等(10%左右)。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5%左右)。

  二是农业科技示范补助(35%)。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培训等;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等物化技术补助。培训科技示范主体所需的费用等。

  三是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30%)。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支出;支持应用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等信息化服务手段的通讯流量补助。

  1、成立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财政局、农机局、畜牧局、水产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农业局内),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整合资源,融合推进,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2、设立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家组。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农业专家组成,明确首席专家。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并细化为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技术操作规范和技术明白纸,提高技术的到位率。同时,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内容、责任以及资金使用要求,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

  3、制订项目管理和实施办法。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明确项目实施的目标、内容、责任以及资金使用要求,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以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成果、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效果、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农技人员培训绩效以及农民满意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农业产业发展程度等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通过自我评价、主管部门审查、现场实地抽查、电话调查、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

  1、实行行政首长项目负责制。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第一行政责任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第二行政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协调,整合行政、技术、项目资源,组织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等;明确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

  2、实行专家技术负责制。专家组全面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明确首席专家,由首席专家召集专家会议,研究解决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制定年度技术指导方案,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深入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3、实行技术指导员包干负责制。技术指导员在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员包干负责制。技术指导员负责制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生产计划,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主导产业的生产,并提供其它相关产业的技术服务及主要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信息,提供农业生产知识等方面农民咨询。

  4、实行责任目标合同制。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及技术指导员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工作责任状,技术指导员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农技推广机构与示范基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5、完善科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制。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联系周边10~20户农户,主动传播科学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项目资金管理。设立项目专帐,专人负责,一支笔审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详细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并且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项目实施管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全面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程序,促进能力提升,提高服务成效。示范基地竖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技术指导员胸挂技术指导员胸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悬挂农业科技示范户门牌;围绕主导产业,编印主推技术明白纸。绘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并悬挂上墙。

  3、档案信息管理。设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员,建立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和科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工作档案,并根据部省市的统一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表格,及时报送农技推广工作动态信息,建立相应数据库,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及时更新数据。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湘阴县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湘阴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办法》、《湘阴县乡镇农技站星级服务创建绩效考评奖惩办法》等,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电话直接到户抽查和县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入户抽查,严格根据检查考核的绩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技术指导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行淘汰,并及时增补。对绩效显著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重点给予扶持和奖励,对示范作用差、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其资格。项目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充分挖掘、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牢记宗旨、扎根农村、艰苦奋斗、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建功立业。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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