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_农学_农林牧渔_专业资料。税收政策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 享受主体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优惠内容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
税收政策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 享受主体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优惠内容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 免征增值税。 2.农产品应当是列入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财税字 〔1995〕 52 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享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 政策依据 字〔1995〕5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