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19〕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招募并聘任一批愿意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专业公益服务的人士担任冠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为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引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指导、支持以及帮助。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指导、帮扶工作,通过思路引导、示范教学、实操实训、专业指导等形式,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等指导,多渠道帮助退役军人实现由军事力量向经济社会力量的转化,实现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1.参加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活动、论坛、会议,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定期开设就业创业专题讲座;
2.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团队,指导退役军人参加省、市、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各类就业创业教育论坛等公益活动;
3.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或实训基地给予专业指导。保持与退役军人的沟通交流,每年安排1次以上与退役军人“面对面”项目指导;
凡有意向的人员,自愿填写《冠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表,经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评选后,择优确定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正式聘任为“冠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颁发聘任证书;建立“冠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根据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班需要,从导师库中抽选相应的导师进行授课。实行动态管理,导师服务期限为三年。
在此,热烈欢迎企业、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机构、行业协会相关专业人士和有经验丰富的经济、法律专家积极报名,踊跃参加,切实承担起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桥引路的责任,将专业知识和经验所学转化提升为共同的社会价值,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