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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和“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2 07:14:21    浏览次数:32
导读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中(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的主要研发人员。往年申报过此项目资助的,不再申报。  (一)申报人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董事长、总经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中(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的主要研发人员。往年申报过此项目资助的,不再申报。

  (一)申报人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董事长、总经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持有企业主导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方面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科技成果或专利,同时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四)产业符合或引领我省经济发展方向,属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较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近年来在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成效显著。

  (五)所属企业设有独立的研发部门,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企业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 20%以上,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2%以上。

  (六)对于已入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推荐评选时给予适当倾斜。

  根据《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张人社函〔2020〕51号)精神,现将本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在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省直驻张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

  已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

  已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第一、二层次人选参加省评选。第三层次人选由市进行评选。

  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紧紧围绕“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近五年内业绩突出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

  第一、二层次人选申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各层次应具备的条件、申报所需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开邮箱( ,密码:5187812)张人社函〔2020〕51号文件内容。

  申报一、二层次人选的材料务于4月25日前,三层次人选的材料务于5月20日前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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