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确保汛前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和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度汛,按照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对防汛工作部署,我市物业小区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同时,要做好防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负责人首要责任制,明确各项工作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完善的防汛排涝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的准备防范工作。积极组建本单位防汛专项应急抢险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防汛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城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防汛联动队伍建设,在发生重大汛情时做到人员、物资共享,开展联动应急响应,有效地发挥防汛联动机制的应急处置功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避雷设施、水泵、抽水机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要对排水渠、排水管道等排水通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配备沙袋、铁锹等必要的防汛物资;要加强防汛培训演练,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对存在水淹风险的地下车库要及时做好提醒告知,切实消除内涝安全隐患。
各城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住建部门要压实对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防汛排涝准备工作督查检查。要充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低洼地段、水淹地段及历年曾出现内涝区域等周边物业小区进行重点检查,并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严格按照通知内容落实到位。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发挥行业宣传动员作用,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和推广物业服务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
对责任心不强、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我局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年度诚信记录,并予以公示及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