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发布时间:2019-09-04 13:30:10点击量: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山西省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19年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成绩合格人员在成绩有效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相应级别的考试。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