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关于做好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厦门市决定面向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教毕业生确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情形另行研究确定)。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不属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聘考试系统)(进行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聘考试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标准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招聘考试系统将于5月21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并将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3.报名结束后将由厦门市人社局会同临夏州人社部门组织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期间不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招聘简章及后续有关通知、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自己属于招聘对象并符合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程。经核实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具有硕士学位且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笔试卷面分加3分;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笔试卷面分加5分。笔试成绩不受满分限制。
3.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含报名审核结果、考试时间、考试方式、体检等)将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敬请考生多加关注,跟踪留意,避免贻误,并配合招考部门做好防疫防护等具体要求。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和解释。特殊情况由厦门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召集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