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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机会主义是什么意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6 09:33:13    浏览次数:12
导读

  则为腐儒之论,其最高追求是实现自己的目标,以结果来衡量一切,而不重视过程,如果它有原则的话,那么它的最高原则就是成者王、败者寇这一条。机会主义也可指工人运动或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出现的违背马克思主义根本原则的思潮、路线。它是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机会主义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右倾机会主义,另

  则为腐儒之论,其最高追求是实现自己的目标,以结果来衡量一切,而不重视过程,如果它有原则的话,那么它的最高原则就是成者王、败者寇这一条。机会主义也可指工人运动或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出现的违背马克思主义根本原则的思潮、路线。它是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机会主义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右倾机会主义,另一种是“左”倾机会主义。

  经济学中的机会主义是一种基本的人性假设,最先提出这一假设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威廉姆森把人一有机会就会不惜损人而利己的“本性”,称之为机会主义。威廉姆森认为,对于“机会主义”的认识,是他对经济学首创的贡献之一。他对经济分析中关于人的行为特征的基本假定作了新的界定:经济生活中的人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经济中的人都是自私的,而且,为了利己,还可能不惜损人。不过,人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法律使损人利己的行为受到一定的节制。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樊刚、汪丁丁、常修泽等提出不同的定义,,但都表达出了不正当获利这一含义。

  为什么会产生机会主义,一般地解释是:人类的有限理性;外部性;信息不对称。但在中国,机会主义的产生除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外,还有着更为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宋圭武教授 增补了四条原因:第一、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机会主义的经济根源。第二,传统官僚集权体制是滋生机会主义的政治土壤。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催生机会主义的文化温床。第四、当前社会转型的背景,也增大了机会主义的诱惑力和活动空间。

  在法律市场上,在诉讼关系中,法官和当事人都是机会主义者。机会主义者的这种本性直接影响了法律行为的效率。在法律行为中,尤其到了诉讼阶段,当事人不但要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还要随时提防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更重要的是,他还要提防法官的机会主义行为。法律活动和法律市场中机会主义的存在使交易费用、制度成本提高。交易越复杂,交易费用和制度成本提高的幅度也越大。

  在现实的法律世界中,法官的机会主义行为是随处可见,如果你是律师,或是当事人,或是因官司牵扯进去的关系人。总之,中国人之所以远离诉讼,实在是因为事件的相对人和法官都是机会主义者,发生纠纷,已然是卷入了利益的旋涡,提起诉讼是把自己置身于新的旋涡,会给自己的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害。

  “经济人”与“机会主义者”都强调人的利己性,但两者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人”假定人们在从事其活动时都是从事正当的职业,遵守起码道德,根据法律规定。在这个框架下,他们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或者就个别事件而言是为自己的同时也为别人,双方必须是互利的,就社会总体而言是为别人,整个社会得到福祉。“机会主义者”则是,个别事件上主观为自己,客观上也是为自己。从社会总体看来,他也是损害了社会的总体利益。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采纳数:51438获赞数:318703从山西省第二警校毕业,从事管教工作13年,后从事政工工作。

  展开全部直观2113的说,就是钻法律的漏洞,使自己获取5261更大的利益或减少法律对自己行为的惩罚4102和制裁。

  如,各种各样1653的民事侵权行为 ,经营者面对的消费者、用户越多,在实施轻微侵权的情况下,其可能获得的利益就越多。理性的经营者都会冒这个风险,设计一种对消费者来说损失不大, 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消费者提出赔偿请求,尤其不会花费很高的成本通过仲裁或诉讼而追究其责任的技术性侵权。同时机会主义动机会激励经营者实施技术性侵权。因此经营者不被追究责任的几率越高,其采用技术性侵权的可能性就越大。

  由此,应当动用公共权力和社会监督力量揭露侵权行为,强化国家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普遍性侵权领域的检查、监督,同时应加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公开经营者的常见侵权行为类型,使更多的人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其权利受到侵害,应尽可能降低受害人的救济成本,特别是改变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收益—成本对比,以增强对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激励。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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