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0-05-28 19:30:10点击量:
“四川宇客商贸有限公司”为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独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就屏山县行政中心职工食堂项目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根据岗位需求,“厨师”“厨工”“面点师”“墩子”等技能型岗位采取面试+“实操”招考方式。开考比例1:2,未达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项目经理、服务人员、库管等采取面试招考方式,由评委组(其中技能岗位评委组由省、市级餐饮行业专家组成)围绕职位所需基本技能、身体条件、应变能力等对应聘者进行评估(成绩实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如名额内成绩排名出现相同的,技能型岗位实操成绩高的入围,其他岗位以从业年限较长的入围)。
技能型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70%,总成绩实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体检要求。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参检人员自费方式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标准以及招考单位指定特殊性检验项目(肺部疾病、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等项目)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参检人员自身原因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体检费用仍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3.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管理规定,餐饮从业人员均应取得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因体检不合格、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无法提供《健康证》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递补1次不合格取消岗位招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报告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通过公示确认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技能型岗位“厨师”“厨工”“面点师”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2份,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