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大兴区卫生健康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常住户口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1.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在校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非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3.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及单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网络报名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报考者应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只对网络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