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承担着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基础性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及其他建设等任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同一职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决定是否开考。
按照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2016年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要求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名单,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一)招聘过程中公告、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日报、中国龙湾(网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岗位,但须在2016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已录取的资格。
(三)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