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16时30分许,省高警局株洲支队芦淞大队民警在莲株高速白关收费站对一辆黑色越野车例行检查时,发现
随后,驾驶人李某接受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92mg/100ml。李先生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测试结果,李某坦言,当天中午的确喝了酒。“因为女儿今天高考结束,孩子说前面几门都考得不错,自己很高兴,中午吃饭时就喝了酒。下午4点,驾车载着孩子母亲准备去株洲市区接高考结束的女儿回家。”他交代。
李某的妻子也感叹:“孩子高中三年,丈夫从来没接过孩子,今天看女儿高考考完了,才喊丈夫一同去接孩子……”
为了不耽误接孩子,民警让李某的妻子先行前往株洲市区接女儿,同时联系医疗部门对李某进行抽血检测。经抽血检测,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最终,李某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李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10日,广东中山。晚上十点多,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将一辆沿道路右侧行驶的电动车撞倒,致电动车驾驶人摔落在地,电动车则被卡在了车头下。但该车并未停下,而是拖着电动车逃离现场。
一路刺耳的摩擦声和飞溅的火花引起沿途多辆车的驾驶人注意,纷纷向其鸣笛示意,但驾驶人均不予理睬。行驶了9.1km后,该车在一家汽修店门前停下,驾驶人将严重变形的电动车拖出车底丢弃,自己则弃车离开。
交警根据线索锁定车主赵某后,电线点多 ,赵某投案,经呼气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涉嫌醉驾。而其抽血检测结果达到125mg/100ml,确属醉驾。
事故造成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醉酒状态下,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会大大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无法准确判断车距、车速,个别驾驶人还会在酒精刺激下超速行驶。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珍爱生命、酒后禁驾,共创文明、共享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