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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06 03:22:09    浏览次数:21
导读

  就业促进、就业扶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加强对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训提升各阶段求职者职业能力;为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贫困户等提供公益性岗位、求职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扶助;通过担保贷款、创业大赛、孵化园、创业补贴等平台鼓励创新创业;为参保企业及员工提供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

  就业促进、就业扶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加强对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训提升各阶段求职者职业能力;为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贫困户等提供公益性岗位、求职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扶助;通过担保贷款、创业大赛、孵化园、创业补贴等平台鼓励创新创业;为参保企业及员工提供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障。

  1、拓宽渠道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38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3800人的161.5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9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60人的107.42%;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46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300人的115.3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4%以内。

  2、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09万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00万元的401.5%。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完成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387人;为14名实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14万元。

  4、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式培训”、“委托式培训”等各项技能培训683人,其中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92人。

  5、就业、失业监测。落实失业动态监测企业15户,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5户的100%。做好就业失业登记数据入库动态管理工作。完成就业失业登记数据入库9.2164万条;完成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入库和动态管理11.15万人。

  6、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383.0982万元,参保人员2.81万人;做好稳岗补贴工作,审核补贴39家企业,发放补贴188.67万元。

  7、“9+3”藏区学生就业工作。2016级藏区“9+3”毕业生实现就业95人,就业率达到100%。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系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度收、支总计975.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3.21元,增长70.4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较去年增加420万元。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7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1.47万元,占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05万元,占1.4%。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7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2万元,占19.2%;项目支出788万元,占8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1.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1.99万元,增长68.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较去年增加42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2.19万元,增长68.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较去年增加42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1.82万元,占98.0%;卫生健康支出8.79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10.86万元,占1.1%。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人员经费13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3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8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洪雅县人社局一行8人前来学习考察、支出餐费0.05万元;接待市人社局一行11人前来调研“让年轻人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工作情况,支出餐费0.05万元;接待丹棱县就业局一行8人前来学习考察就业扶贫工作,支出餐费0.05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孵化园房租补贴经费项目、就业失业登记数据调查更新工作经费项目、农村劳动力实名制调查动态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企业用工监测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行总体较好,工作推进有力,项目经费按专项进行明细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

  (1)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3万元,执行数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4%以内,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8%。帮助346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

  (2)孵化园房租补贴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67万元,执行数为2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大学生孵化园顺利开展工作,全年成功孵化6家企业,带动了本区的创新创业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的支付进度较慢,原因是大学生孵化园提供佐证资料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大学生孵化园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就业失业登记数据调查更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就业失业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调查的准确率,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4)农村劳动力实名制调查动态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农村劳动力实名制调查动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调查的准确率,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5)企业用工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企业用工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调查的准确率,发现的主要问题:无。

  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0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4%以内,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8%。帮助346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

  完成了就业失业登记数据调查更新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4%以内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失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是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就业促进、就业扶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加强对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训提升各阶段求职者职业能力;为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贫困户等提供公益性岗位、求职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扶助;通过担保贷款、创业大赛、孵化园、创业补贴等平台鼓励创新创业;为参保企业及员工提供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障。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7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1.47万元;其他收入14.05万元。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7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2万元、项目支出788万元。

  1、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

  2、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支出控制、预算完成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我中心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4分。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我中心全部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19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资金申报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

  1.项目主要内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同时兼顾其他各类群体,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0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由本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资金使用。实际支出中央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23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等,支付进度10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我中心严格按照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由业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经办人初审、分管领导、局领导及人社局相关股室审核,再报送至财政局审核及划拨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申报资料首先由业务股室进项初审、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复审、最后报财政局行财股审核。

  截止2019年12月底,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资金支出率为100%。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139.06万元,享受补贴人数为326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40.29万元,享受补贴人数为723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7.08万元,享受补贴人数为194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8.81万元,享受补贴人数为41人;发放创业补贴14万元,享受补贴人数14人;发放求职补贴65.88万元,享受补贴人数549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80.85万元。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为100%。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为100%。

  1、经济效益。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4%以内,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8%。

  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完善,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全区全年新增就业6138人,失业再就业709人,并帮助346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4%以内,完成了2019年彭山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

 
关键词: 就业中心电话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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