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 » 创业与职场 » 正文

毕业生在广西基层单位就业可获最高补偿3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8 16:31:18    浏览次数:21
导读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9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生资助资金8317.02万元,对毕业后自愿到广西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补偿,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享3.6万元财政一次性补偿。  1、在广西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下同)机关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9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生资助资金8317.02万元,对毕业后自愿到广西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补偿,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享3.6万元财政一次性补偿。

  1、在广西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国有农(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和大学生村官任职单位等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2、实际工作(包括二次定岗)现场地处广西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航海、核工业、土木工程建筑业(铁路、隧道、道路、桥梁、管道工程)等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补偿标准

  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获得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到基层就业,在同一基层单位工作连续满3年,符合补偿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格经市县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定后,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一次性补偿完毕,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11月30日前返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

  以上为毕业生在广西基层单位就业可获最高补偿3.6万元!的内容,更多关于毕业生,补偿的信息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

 
关键词: 基层就业形式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69056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