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行业 » 创业与职场 » 正文

员工迟到30分钟单位计旷工半天该规定是否合法?劳动法相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30 13:58:17    浏览次数:15
导读

  相信对于上班族来说,上班迟到扣工资并不陌生,不小心起晚了,路上堵车了,地铁信号故障了,上班路上这小小的意外,都可能导致上班迟到。不少公司往往以较小的金额罚款,来督促员工准时上班,却也合情合理。但也有一些公司对员工考勤这块极为严厉,“员工迟到30分钟,单位计旷工半天······”,诸如此类的规定让不

  相信对于上班族来说,上班迟到扣工资并不陌生,不小心起晚了,路上堵车了,地铁信号故障了,上班路上这小小的意外,都可能导致上班迟到。不少公司往往以较小的金额罚款,来督促员工准时上班,却也合情合理。但也有一些公司对员工考勤这块极为严厉,“员工迟到30分钟,单位计旷工半天······”,诸如此类的规定让不少员工心生抱怨。于是有人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不少人以为公司给员工发着工资,管理员工是应该的,那么你迟到了公司对你罚款或者扣你工资也是应该的,但是再法律面前,这是违法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的从法律层面上赋予他罚款的权利,而且还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机关来执行才行,才是合法的。

  其次,《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曾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罚款,但该条例在2008年已经废止了,也就是说曾经赋予企业可以行使罚款权利的依据也作废了。

  李某在某互联网公司工作,该公司经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全勤,迟到30分钟以上4小时以下记旷工半天,迟到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早退亦按上述标准执行。

  入司三个月中李某经常迟到、早退,其中4次迟到或早退的时间在30分钟左右,2次时间在1个小时左右,还有1次超过4个小时。该公司将李某的上述迟到、早退累计折算为旷工5天,进而据此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服提起仲裁。

  迟到或早退的时间转化为旷工时不能放大,该公司规章制度不合理,仲裁委裁决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迟到或早退30分钟,即使认定其构成旷工,也只能认定为旷工30分钟,而不能直接放大认定为旷工半天。

  当员工某段时间内出现了3次以上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情形时,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公司的解除行为就将构成违法解除。

  公司在制订规章制度时,如果不是直接对员工的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放大,而是将迟到、早退的次数与违纪直接挂钩,如制度规定“员工半年内累计10次及以上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则符合业内的普遍判断标准,属于合理的规章制度。

 
关键词: 旷工半天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70068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