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有心智障碍人士约2万人,其中16-45岁约1万人。调研中,62%的心智障碍家庭希望心智障碍者出去工作,42%的心智障碍者本人希望出去工作,而只有2%的心智障碍人士目前正在普通企事业单位就业,而曾经在普通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群比例也只有8.87%。
心智障碍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尤其26-45岁心智障碍人士中,家庭收入来源仅依赖退休金及其他各项补贴的比例高达46%,生活品质堪忧
超过1/4的心智障碍者安置在工疗站,高于12年的17%;另有32%安置在各类学校,而仅有4%在普通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挂靠对比真正就业它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是因为它对心智障碍人士与家庭,对用人单位都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2、政府大力表彰用人单位积极招聘残障人士及开发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同时社会舆论大力传播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36%的心智障碍人士接受过职业培训,未接受培训的最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哪里提供”,而“不适合”或“没什么用/缺乏针对性”的比例也较高
在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士中,培训渠道/机构主要是民办康复训练机构和职校启能班/特殊班,培训内容以生活自理和工作常识类为主,而培训方式主要是室内上课
仅有18%的心智障碍人士接受过职业评估,对职业评估的满意度为61%,不满原因主要是“评估的方式和时长”
职高启能班及就业服务机构都普遍存在师资资源不足与不稳定的情况,带队老师/就业辅导员往往身兼数职,分身乏术,这就造成了实习时跟进不足
实习单位/用人单位的主管、同事对实习学生/学员的了解不足,熟悉度不够,在理解度、沟通度、配合度、指导度等各方面自然就不够理想
仅有17%的心智障碍人士参加过实习,对实习的满意度为75%,不满原因主要是“带队老师/就业辅导员/自然支持人”
调研发现,接近一半的心智障碍人士接受过正式教育,63%的人具备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12年该比例仅为30%;而在16-25岁人群中,高中及以上学历达到59%,该比例在12年仅为6%
2015-2018年广州市残联实施了《广州市智力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工作试行方案》,三年间共有约300名智力障碍学生接受转衔培训,完成职业评估约400名,共有约80名心智障碍人士通过支持性就业走上了工作岗位
7年过去了,父母希望心智障碍人士出去工作的意愿一如既往的强烈,而现实却非常骨感,仅从2%变成了4%
主要原因是客观因素(如对心智障碍人士的了解度/这些人士的自身特点、社交沟通能力/情绪问题等给工作管理带来的难度/企业怕生事担责任/工作效率不高,成本要提高/政府对雇用这些人士的企事业的支持度等)影响企业对这个群体的接纳度。
61%的心智障碍家庭强烈希望心智障碍人士出去工作,而心智障碍者本人的就业意愿也高达53%,较12年提升幅度达到11%
他们在择业过程中,考虑最多的只是“平等的工作氛围”与“提供社保/医保”等基本条件,而正在就业人士的工作满意度高达72%
工作过的人士以21-25岁居多,占42%;接受过职业培训、评估和实习的比例明显更高;受教育水平高于未曾工作过的比例,尤其表现在大专学历水平上;残疾等级为三级比例达50%;各项自理能力也明显更高
A:支持性就业,即由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派出就业辅导员,全职辅导和监督心智障碍人士的实际工作,使心智障碍人士能够在普通企事业单位(即不是庇护工场等专门雇佣特殊群体的工作场所)获得稳定、有收入(即工资)的工作机会。
他们认为,通过专门机构与就业辅导员的帮助,能够提高就业针对性、解决突发状况及带来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在“支持性就业”方式下,心智障碍家庭对未来就业的信心从29%增加到50%
2012年研究回放:在各类残障人士中,心智障碍人士的接受度远低于其他障碍类型,心智障碍人士的就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社工/就辅员工作强度大、专业素养要求高,但待遇低,要求与待遇不对等导致从业人员少且人员流动性较大,极大地影响支持性就业各个环节的工作,尤其岗位开发、支持与跟踪
社工/岗位开发人员/就辅员对学员的熟悉度不够,开发的岗位与学员能力、特点匹配度不够高,导致被动或主动离岗,不能持续工作
1贯彻中残联《关于开展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加大购买社会服务机构就业辅导员服务,
2鼓励各用人单位对智力、精神障碍者就业培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探索服务于智力、精神障碍者就业的职业培训模式和途径,采取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培训、定向或定单培训等方式提高智力、精神障碍者的就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