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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涉农毕业生就业可享学费补偿、高定工资待遇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3 16:14:28    浏览次数:12
导读

  近日,教育部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实施农林大学生定向招生培养计划的建议”答复中表示,为引导农林类专业毕业生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事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全面振兴,已从三方面着手,加大力度支持大学毕业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努力在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培养能力、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近日,教育部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实施农林大学生定向招生培养计划的建议”答复中表示,为引导农林类专业毕业生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事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全面振兴,已从三方面着手,加大力度支持大学毕业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努力在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培养能力、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服务“三农”贡献度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鼓励地方开展农林类专业学生订单定向培养。答复透露,为加强农村基层涉农人才培养,教育部与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9号),明确指出要强化涉农专业招生和就业政策支持,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农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涉农专业免费教育,支持地方政府提供就业岗位,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加大对高校涉农专业学生资助倾斜力度,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服务农林业。

  同时,教育部全面奏响新农科建设“安吉共识”“北大仓行动”“北京指南”三部曲,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对新农科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构建了全面建设发展新农科的完整体系。据介绍,202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向各地各有关高校部署开展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有关工作,引导和鼓励全国涉农高校更新办学理念,优化专业结构,提高培养质量,全面探索与实践新农科建设的新路径新范式,推进新农科建设从“试验田”到“大田耕作”。

  答复指出,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林等各类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一是收入待遇保障。农林类专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等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待遇、津贴补贴倾斜等;二是从业资格注册提供便利。已出台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符合执业兽医资格等考试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三是给予职称评定倾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林类等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评审时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答复明确,扩大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规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农林类单位在内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扩大企业就业规模,企业吸纳农林类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业、扶贫等领域从事志愿服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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